凤台县机关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发布时间:2023-08-25 14:59信息来源:机关幼儿园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凤台县机关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关于凤台中小学(幼儿园)奖励性工资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县人社局、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奖励总量内,结合我幼儿园实际情况,为落实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幼儿园内部分配办法,以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的完成各项任务,努力推进幼儿园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幼儿园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试行阳光操作,幼儿园分配方案,经过幼儿园民主理财小组讨论通过,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3.坚持“合理科学”原则,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根据幼儿园及教师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及构成: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1.分配对象:在编在岗的正式聘用签订合同教职工(名单附后)

2.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包括体罚幼儿,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幼儿,影响恶劣的);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擅自离园逾期未归;失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出现重大事故的;以及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幼儿园现有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28名,2022半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为人均3210元(其中2人2140元,4人107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园长奖励部分)为8860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奖励性绩效工资半年发放一次,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园长奖励部分)的分配办法

根据教职工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设置安全奖、满勤奖以及各项活动获奖等,其中,教职工获奖:先进个人(集体、优秀)、论文、公开课、教师获奖、所带学生获奖、文体、小制做等:园级一等奖100分,二等奖50分,;县级一等奖150分,二等奖100分,三等奖50分;市级一等奖200分,二等奖150分,三等奖100分;省级一等奖300分,二等奖200分,三等奖100分;国家级一等奖400分,二等奖300分,三等奖200分。同一活动不重复发放,取最高奖项,优秀奖等视具体情况,一般按三等奖算。

说明:

1.幼儿园绩效工资试行方案与园所奖惩制度互为补充。

2.上级部门已发放相关奖金,幼儿园不再重复发放。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幼儿园行政会议研究后执行。

 

 

凤台县机关幼儿园

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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