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19 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凤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t.gov.cn/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专题——凤台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凤台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联系(地址:淮南市凤台县中山南路凤台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电话:0554-8683277,邮编:232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凤台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淮南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将任务按照职能分解至各相关单位,并印发《凤台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全县通过凤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各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信息共计17294条,其中县直部门(含政府办)10154条,乡镇政府6228条,公共企事业单位912条。以着力扩大内需、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为重点,持续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公开政策措施,及时准确传达政策导向。及时发布涉企政策举措,加大企通”宣传力度。围绕10项暖民心行动”推进民生信息公开,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我县新收到依申请公开87件,上年结转0。其中86件已依法办结,1件结转下年。全年我县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2起,未产生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三审”制度,认真做好错敏词、错链等整改工作,涉敏、涉密信息不予发布。持续完善政府文件信息的审核、发布、更新等管理流程,从源头上对公文属性进行认定。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格式规范,做到网页版、下载版、下载图片版三版统一,目前我县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84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做好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建设,通过栏目优化,整合共享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检索功能,不断升化政府网站服务水准。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对照上级目录指引,并结合我县实际,积极调整基层两化目录信息按公开要素完善栏目信息调整乡村振兴领域目录。搭建“凤台县政策解读发布平台”“重大会议重大决策解读”专题围绕群众、企业关心关注的重要政策,推动“集成式”解读、“专题式”发布改版“公共企事业单位”专题,优化线上公开平台,提供更便民服务。做好新媒体账号的发布工作。并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向村级延伸工作,升级一站式便民服务专区。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采用“月度排查+季度测评”的方式,对全县各单位实行自查自纠。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针对测评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讲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具办人员的工作素养,确保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023年我县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工作良好,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32

18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68

行政强制

127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98.96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7

0

0

0

0

0

8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6

0

0

0

0

0

4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0

0

0

0

0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0

0

0

0

0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86

0

0

0

0

0

8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2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各单位测评成绩两级分化严重,优秀单位与落后单位分差高达数十分,且部分落后单位具办人员对工作理解不到位2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依托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目前多数便民服务中心场地较小,不满足专区建设要求线下专区建设推进缓慢。

(二)改进情况

1对于落后单位,采取“强化指导+领导督办”的模式,对相关单位具办人员“开小灶”,以战代训,进行为期一周的线下一对一专项辅导及不定期的线上指导,切实提高具办人的业务能力;对于持续落后且整改不力的单位,将结果依次反馈给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和县领导处,层层督办。2积极与乡镇沟通、协调,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改(扩)建,完成基层政务公开线下专区建设工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全县基层“两化”领域共计6969条,其中县本级3868条,乡镇政府3101条。按照上级要求,围绕32个领域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延伸到村(居),利用村(居)务公开栏,公开惠民惠农政策、资金发放结果等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同时做好资料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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