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信息来源:凤台县公安局 阅读次数: 编辑:廖延金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凤台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https://www.ft.gov.cn/public/column/118322986?type=2)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凤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凤台县凤城大道县公安局906室,电话0554-8681045,邮编:2321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凤台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凤台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全力护航全县社会经济发展。

(一)主动公开。2022年,凤台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内容,在政务公开网站主动更新了机构设置及职能、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等信息,公开了业务动态、统计数据、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开展了系列公共安全政策文件解读。政务公开网共发布信息225条,其中部门领导信息9条、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22条、政策法规9条、行政权力16条、应急管理信息9条、新闻发布会6条、政策解读6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县公安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凤台县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在建章立制上下足功夫,进一步完善了《凤台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各警种的工作职责,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分头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全局严格执行《凤台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县公安局进一步做好平台的规划、建设、运维、考核、安全保障等管理工作,对所有栏目逐项规范信息发布内容,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工作格局,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强化网站和新媒体安全管理,积极探索政务新媒体传播和发展规律,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开展多形式的主动宣传,提升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局属各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县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公安局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奖优罚劣。2022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县公安局自觉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针对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通报反馈问题,以及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工作培训,逐项细化整改措施,确定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推动问题清仓归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65

行政强制

115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44.7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充实完善,网上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在各项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二)整改措施和下阶段工作计划

2023年,凤台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同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一是加强检查监督力度。组织专人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提升凤台公安服务平台功能,努力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扩展公开渠道,为群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三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决策领域信息公开步伐,逐步公开有利于社会与公众参与和监督的相关信息,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增强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四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警务评议范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文件,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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