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凤镇政〔2020〕10号
凤凰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2020年1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为做好凤凰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求,特制订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发现、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导和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按照“预防为主、科学应对、统一领导、依法防控”的原则,强化多部门协调配合,落实联防联控和属地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凤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等编制。
三、适用范围及响应分级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处置工作。
本预案响应依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可能对我镇造成的公众健康、社会影响等的风险评估结果,划分为准备阶段和IV、III、II和I级。
(一)准备阶段:湖北省武汉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疫情以散发为主,但持续传播风险较低。我镇无病例和疑似病例报告。此阶段由镇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监测、评估、培训及应急准备工作。
(二)IV级响应:凤凰镇范围内出现输入性病例或本地感染散发病例。由镇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当地疫情特点、影响程度,提请镇人民政府成立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启动IV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部门和村(社区)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三)III级响应:凤凰镇范围内出现聚集性病例。由凤凰镇卫生健康部门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发展趋势、对周边地区I的影响 以及当地防控能力评估风险,提请镇人民政府成立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启动I1 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四)II级响应: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我镇疫情形势研判、影响程度、严重性的评估结果,启动I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在新型冠状病赤感染的肺炎传染病传播途径等存在不确定性,或者国家卫生健康委提示重大疾病流行风险,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实行甲类传染病管理时,镇人民政府成立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启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部署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五)I级响应:经国家认定我镇发生I级响应事件时,由根据国家决策部署和上级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四、组织体系
(一)镇应急指挥机构
设立凤凰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简称“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县政府副县长、镇党委书记任应急指挥部政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镇人大主席、镇党委副书记、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镇党委宣传委员任副总指挥,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卫计办,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指挥部下设一室七组
1、办公室
主任:考洪浩,副主任:陈琳,成员:高家陆、任唯贤、贾媛媛、石亨、吴春雪。
职责: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工作方案起草、审报、印发工作;负责组织制定疫情防控技术方;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会同宣传部门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事项
2、宣报道组
组长:孙提,成员:纪多涛、刘传秀、张晓明、王欣怡。
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健康知识的宣传;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编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简报》;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应急处置组
组长:吴纯厚,副组长:栾登攀,成员:马雷、李茂富、王 新。
职责:开展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勘察工作,及时形成报告上报镇应急指挥中心;协助市、县疾控中心开展应急防控和救护工作;完成上级及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
4、医疗救治组
组长:考洪浩,副组长:梁冰,成员:陈琳、高家陆、胡恩迟、华志强及卫生院医生、护士等。
职责: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抓好镇级医药储备;组织医护人员开展湖北武汉和湖北返乡人员以及与湖北返乡人员的有密切接触者的检测、隔离工作,并配合上级医疗人员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5、物质保障组
组长:郑克君,成员:吕文林、代娣、王殿一、陈晗。
职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物质、所需药品及防控所需消毒、防护等物品购买、储备及发放工作;做好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并完成指挥部交给其他任务。
6、市场管理组
组长:李松涛,副组长:吴忠,成员:周明星、胡学勇、姜秀炳及市场监管所人员等。
职责: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以及辖区内浴池、饭店等市场秩序的维护。
7、督导检查组
组长:宋萍萍,成员:芮广明、李娟、代娣、张晓明、岳文明。
职责:负责镇机关工作人员和各村(社区)工作人员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对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对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事件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8、环境卫生整治组
组长:吴纯厚,副组长:孙提、栾登攀,成员:姜秀炳、陶勇、刘德送、徐伟。
职责:清理病媒生物孳生地和卫生死角,创建并保持整洁、卫生、健康的环境;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健康宣传和人居环境改善,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做好自我防护。
(三)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与职责
镇党政办、卫计办、卫生院:共同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起草、审报、印发工作;协调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及各村(社区)信息报送;负责组织制定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病例救治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会同宣传部门及时发布疫情信息: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抓好镇级医药储备;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事项。
镇中心校:配合镇卫计办加强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镇派出所: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镇民政所:接受、分配个人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提供临时救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安排疫情防控应处置、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所需经费,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镇社保所:负责按照工伤保险政策有关规定,落实参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
镇农技站:负责家禽等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镇文化站:及时接收、发布国家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部门的警示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有关工作。
镇市场监管所: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中活禽交易、野生动物管控及疑似病例留置、确诊病例隔离等法律纠纷处置等。
镇应急办:负责组织对疫情防控提供必要的人力和技术支持等。
五、应急响应
(一)准备阶段
1、镇配合县级主管部门加强动物批发市场、野生动物市场和农贸市场的环境监测。
2、镇卫生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并做好防控应急物资储备。
3、加强对公众的风险沟通,积极开展防病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二)应急响应
当本镇发生疫情时,应按照《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凤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各相关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落实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我镇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情况应适时向县卫健委上报。
镇人民政府和各村(社区)要组织制定宣传方案,运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及宣传画、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向群众普及防治知识,劝阻群众取消或推迟赴疫区非必要的旅行,劝阻疫区群众取消或推迟赴非疫区的旅行。
(三)响应终止
根据疫情发生形势,按照国家应急响应要求,由应急指挥部组织评估,提出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建议;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六、信息管理
(一)报告责任。各村(社区)按照职责收集和提供有关防控工作信息,并指定专人专报,按要求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收集、分析、整理,形成简报等,报送应急指挥部负责人。根据需要发送成员单位。
(二)报告时限。在确认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后,及时反馈后续处置情况。
(三)报告内容。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首次报告要说明发现地、患者基本个人信息、国籍、病情、已知涉及区域和人员,初步判断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七、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各村(社区)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处置队伍,人员相对固定,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培训和准备。由卫生健康等专业机构提供队伍培训的指导。
(二)资金保障。镇财政部门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物资保障。镇人民政府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配备合理的物资及装备。
(四)安全保障。公安部门为相关应急响应区域提供安全保障。
八、其他事项
1、认真摸排有关人员信息并上报。
2、认真做好需居家隔离点的相关工作。
3、严肃工作纪律。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凤凰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凤凰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