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解读】凤台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胡启旺就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切实加强民生保障的情况进行解读

发布时间:2020-03-05 10:04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主持人] 胡启旺总会计师,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全世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害,县财政局作为我县防疫工作的中坚力量,是如何配合好县委县政府打赢这场攻坚战的? 

[胡启旺]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成立县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县财政局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政策措施,研究疫情防控相关问题,负责安排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疫情防控人员等所需经费,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拨付资金。强调不能因为资金问题影响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应急资金监管,畅通应急资金拨付绿色通道;要求所有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全天候待命,为全县疫情防控提供支持和服务;及时与各银行保持工作联系,确保应急资金在疫情防控期间拨付畅通,切实保障应急物资采购需要。从新冠肺炎发生到目前,各级财政共投入防控经费1170.7万元,现将经费投入情况说明如下: 一是加强对防疫指挥部经费保障:防疫指挥部是我县新冠疫情防控的最高协调组织,为保障指挥部工作的全面开展,县财政拨付工作经费150万元,主要用于统筹协调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加大对卫生领域资金的投入:先后向县卫生健康委拨付疫情防控资金175.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75.7万元,县级财政100万元,主要用于防控人员的补贴和防疫物资的采购等;全县各乡镇卫生院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增5元/人标准29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79.4万元,省财政59.9万元,市财政29.9万元,县财政29.9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支出;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拨付疫情防控资金16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100万元,主要用于县级公立医院发展,优先用于疫情防控,县级财政60万元,主要用于防疫人员临时性补助。三是强化乡镇和村人员流动的管控:县财政拨付各乡镇疫情防控经费336万元,标准是每个行政村(社区)1万元,每个乡镇是5万元,全县251个村(含社区),17个乡镇。四是加强交通运输的管控:为做好疫情期间的交通运输管理和重要交通枢纽新冠肺炎防控监测工作,县财政拨付交通局运管所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0万元。五是严格做好密切接触者等人员的隔离观察:为做好隔离人员的生活保障,保障隔离区工作的规范开展,县财政拨付县委党校隔离观察工作经费30万元。 


[主持人] 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运行困难,财政部门实施了哪些政策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胡启旺] 一、强化生产流动资金融资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为积极缓解企业困难,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扩大支持企业范围。对2月29日前复工复产的工业规上企业、非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疫情防控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具备以下条件,企业已真实复工恢复生产;有应收账款和市场潜力(2月前未完成订单或新签订的产品供销合同订单)的企业。对于需求较大的,贷款超过200万元的企业,要提供应收款和近期真实交货订单作为反担保物的企业,到期及时还款,到期前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因货款没能全部回收或库存较大,且订单充足的,提供相关材料,担保公司和贷款银行审核后,予以展期,贷款期限6个月,贷款最高支持额度500万元。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降低企业成本。严格落实各级金融支持政策措施,积极主动宣传金融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措施,切实解决企业生产资金困难,贷款规模不低于去年贷款总量规模,落实贷款利息优惠下浮政策。对疫情发生前3个月生产经营正常,受疫情影响暂时受困的企业,贷款银行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到期还款困难的予以展期或无本续贷,担保费用率降低0.5百分点,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础上下浮10%。截至目前县华诚担保公司已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于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的企业,担保费率下降至0.5%/年,过桥费用执行万分之一,按日计息,对于疫情期间重点保障企业,取消反担保抵押、质押措施并免收担保费用。自2月实行减免担保费政策以来至4月底,累计减免51笔,金额合计86.7685万元,其中属于我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名单内的企业20笔,14.705万元(按年化担保费率0.5%计算)。自2月实行减免“过桥资金”费用政策以来至4月底,累计减免15笔,金额合计35.993万元。

[胡启旺] 二、降低企业成本,落实减免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6号)文件精神,按照“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2020年2月、3月、4月)房租”的要求,我县下发了《关于应对新冠病毒疫情减免承租国有经营性用房的中小微企业房租的通知》,要求全县各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凡是有经营性用房出租给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都要采取房租减免措施以支持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发展。 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2020年2月、3月、4月)房租”政策的落实情况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合同租期至2020年1月31日之前,没有续签租赁合同的租户不享受房租减免;合同租期中包含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的租户,将租期免费延长3个月,再续签租赁合同;在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之间新租赁房屋的租户,免收房租至4月30日。截至目前统计,我县有7家国有企业,累计减免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49 户,金额 262.7217 万元。 其中有中小微企业 14户,金额 78.81651万元;个体工商户 35 户,金额 183.90519万元。国有企业房租减免政策已全部落实完成。有力地支持了这部分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帮助其渡过难关。 四、扎实开展“四送一服”,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送一服”工作部署,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银行资金对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推动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召开“四送一服”“三包三抓”专项行动暨政银企对接会,现场签约合计12家企业,签约金额合计35320万元。通过面对面座谈,政府、银行了解了我县小微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状,并就企业提出的具体融资问题进行了详细地解答。政府送发展理念、送支持政策、送创新项目、送生产要素,服务实体经济的做法赢得了中小企业的赞许和感激。

[主持人] 听众朋友,我们这一期《在线访谈》节目结束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非常感谢县财政局的嘉宾来到直播室为大家服务,同时也非常感谢网民朋友的收听和参与。听众朋友,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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