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公安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4-01-10 18:05信息来源:凤台县公安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依据

实施部门

(一)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研究确定我县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1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讯等工作。

《关于印发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凤政办〔2015〕150号)

指挥中心

2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恐、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关于印发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凤政办〔2015〕150号)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3

负责经济案件侦查工作,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承办全县属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案件、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案件。

《关于印发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凤政办〔2015〕150号)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4

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关于印发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凤政办〔2015〕150号)

法制大队

(二)组织、指导、实施全县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处置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组织开展反恐、反邪教、禁毒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消防工作;组织实施对国家规定的人员和重要场所设施的安全警卫工作。

5

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等工作;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消防工作。

《关于印发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凤政办〔2015〕150号)

治安管理大队(挂爆炸危险牌子)

出入境管理大队

6

负责刑事侦查、禁毒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关于印发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凤政办〔2015〕150号)

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

(三)领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保安队伍的建设。

7

收集、掌握、报告辖区内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办县公安局和辖区党委、政府交办的事项。

《关于印发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凤政办〔2015〕150号)

城关派出所、北大坝派出所、水上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河南派出所、城西派出所、城北派出所、桂集派出所、顾桥派出所、古店派出所、丁集派出所、关店派出所、大兴派出所、尚塘派出所、马店派出所、杨村派出所、钱庙派出所、新集派出所、张集派出所

(四)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8

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突发性、群众性、暴力恐怖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服务群众和警务支援工作。

《关于印发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凤政办〔2015〕150号)

巡逻防暴大队

(五)管理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9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关于印发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凤政办〔2015〕150号)

交通管理大队

(六)主管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监察工作和公安机要通信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工作。

10

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指导使用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掌握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提供犯罪案件证据;依法查处在计算机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传播有害信息和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完善计算机安全保护机制以及提高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水平。

《关于印发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凤政办〔2015〕150号)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七)组织实施对看守所的管理工作。

11

负责羁押人员的看管、教育;组织实施在押人员劳动改造和被判刑罪犯投入劳改场所的遣送工作;做好留所余刑犯的管押工作。

《关于印发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凤政办〔2015〕150号)

看守所

(八)研究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方案和措施,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装备等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

12

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负责督察工作。

《关于印发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凤政办〔2015〕150号)

政工监督室

督察大队

13

负责审计、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关于印发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凤政办〔2015〕150号)

警务保障室
指挥中心

(九)指导和协调管理林业部门公安业务工作。

14

负责查办辖区内重、特大涉林刑事案件;对各派出所办理的涉林行政案件及公民求助等提供业务支持。

《关于印发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凤政办〔2015〕150号)

森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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