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地震局机构职能目录
主要职责 |
序号 |
名称 |
依据 |
实施部门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本县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定有关防震减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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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本县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定有关防震减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
关于印发《凤台县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凤政办【2003】15号) |
业务股 |
(二)组织编制本县的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推进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事业费、基本建设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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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编制本县的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推进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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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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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监督事业费、基本建设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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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秘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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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负责建立本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负责统一规划本县地震台网及信息系统的建设,推进地震监测装备现代化,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本县地震监测台站,对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提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报告市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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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建立本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负责统一规划本县地震台网及信息系统的建设,推进地震监测装备现代化,制定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本且地震监测台站,对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提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报告市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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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股 |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核定地震烈度区划图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本县地震灾害预测,制定本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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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本县地震烈度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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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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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核定地震烈度区划图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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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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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承担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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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震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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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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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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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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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承担本县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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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本县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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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股 |
(七)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技与业务的合作与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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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技的合作与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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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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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地震业务的合作与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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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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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承担县政府和市地震局交办的合作与交流,指导、管理与防震学会、协会工作。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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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县政府和市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指导、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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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秘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