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发改委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0-12-24 11:10信息来源:凤台县发改委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法定依据 实施部门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分析研究经济形势,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1 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方针、政策;研究计划、投融资等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年度计划、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重点产业专项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和政策。 凤办秘【2019】39号文 综合股
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 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方针、政策;研究计划、投融资等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年度计划、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重点产业专项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和政策。 凤办秘【2019】39号文 综合股
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要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3 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方针、政策;研究计划、投融资等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年度计划、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重点产业专项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和政策。 凤办秘【2019】39号文 综合股
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综合编制全县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安排财政建设性资金、政府性各种专项建设基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安排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按照分工实施对重点项目的管理;组织制定有关交易规则,负责全县招投标市场的统一管理,监督交易行为,受理交易投诉,对有关招投标管理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监督。履行全县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综合管理、监督执法;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4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综合管理县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负责县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政府性专项资金的综合平衡和管理;安排县财政建设性资金,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和县级公益项目建设;负责研究和制定民间投资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建设投资政策和重大项目投资规划建设;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负责提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研究提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办法和建议;监测分析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和进展情况,督促、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全县重大项目谋划和储备;承担省“861”行动计划重点建设项目工作。
凤办秘【2019】39号文 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
推进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各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定我县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措施,推动技术创新;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的执行效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编制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和预案,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5 研究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或参与编制全县各项社会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社会事业专项投资计划;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和补助性资金;参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研究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资金需求状况,提出地方投融资战略和政策的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报主要工业品和原材料出口总量计划, 研究提出重要商品的储备建议,编制重要商品的储备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 凤办秘【2019】39号文 综合股
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编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计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管理和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跨地区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和对口支援工作。 6 研究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监测和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或参与编制全县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水产、畜牧、农垦等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水利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提出农业和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编制扶助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参与制定全县重要农产品市场建设规划;安排农业和农村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参与审批和申报水利建设项目;编制全县和区域性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皖北经济发展的项目实施工作。 凤办秘【2019】39号文 综合股
拟定区域和城镇化发展情况,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建议,指导乡镇区域经济发展和经济强镇建设有关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扶助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认真落实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各项政策。 7 推进和发展区域经济联合与协作;推进我县与外县友好交往工作;推进我县对外开放及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认真落实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各项政策。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参与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经济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凤办秘【2019】39号文 综合股
研究分析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县社会事业发展战略,组织拟定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教育、文化、卫计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8 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协调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工作;参与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重要项目的审批,编制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计划;负责全县可持续发展工作。 凤办秘【2019】39号文 综合股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服务业、重点区域性批发市场、重点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指导市场体系建设;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研究提出重要商品的储备建议,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 9 研究提出全县粮食购销政策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地方储备粮管理,保障军粮和政策性粮油供应。拟订从事粮食活动的粮食经营者的具体条件。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局会统统计工作,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
研究提出健全重要物资储备体系、规划、计划的建议,制定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研究提出县级储备棉糖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重要物资储备和能源储备相关统计工作。承担棉糖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
研究提出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县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和物资储备县级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
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负责县级和受委托省级储备粮的库存管理和质量安全,负责县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
凤办秘【2019】39号文 综合股
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拟定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规划和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提出国土资源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的法规、章程和政策;编制本县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实施计划;收取和统筹安排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审核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建设工程和技改项目。 10 研究提出能源、交通、通信等行业发展战略,组织或参与编制能源、交通、通信等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规划和政策的衔接平衡;提出能源、交通、通信等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负责各种交通和通信方式之间发展计划的衔接与重大问题的协调;监测基础产业的发展状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参与工业、城市基础设施、能源、交通等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 凤办秘【2019】39号文 工交基建股
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和省市价格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务院和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制定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提出的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目标、提出价格调控措施建议;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和调控体系;对价格调节基金进行征收和管理;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价格;拟订地方性价格规章草案;制定地方经营性收费管理目录;指导全县价格行政复议和依法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实施价格改革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制定和调整县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调控指导。 11 负责国家机关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组织实施治理乱收费的清费、治乱、减负工作;负责全县经营性服务收费和中介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承担涉房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工作;负责服务价格登记证管理。制定、调整由县级管理的服务价格(收费);指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收费);负责定价目录内商品价格管理;制定、调整城市集中供热(冷)、水(水利工程供排水、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回用水、农业用水等)、食用盐、电等商品价格;对市场调节价商品价格进行调控、指导。负责定价目录内的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负责教育、农村客运、城市公交价格的管理。负责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拟订地方性价格规章和价格管理办法;负责审价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价格监测、价格预警,价格成本监测分析;完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上报、分析;实施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和应急监测制度;负责价格监测点建设和管理。 凤办秘【2019】39号文 价格收费管理股
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业价格(收费)管理;实施价格听证、价格公告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负责价格监测、价格预警和价格信息化工作;实施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和应急监测制度;负责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价格监测点建设和管理;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定期成本监审和定调价成本监审工作;负责价格认定工作;指导企业用好定价权和建立内部价格约束机制;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 12 负责国家机关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组织实施治理乱收费的清费、治乱、减负工作;负责全县经营性服务收费和中介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承担涉房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工作;负责服务价格登记证管理。制定、调整由县级管理的服务价格(收费);指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收费);负责定价目录内商品价格管理;制定、调整城市集中供热(冷)、水(水利工程供排水、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回用水、农业用水等)、食用盐、电等商品价格;对市场调节价商品价格进行调控、指导。负责定价目录内的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负责教育、农村客运、城市公交价格的管理。负责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拟订地方性价格规章和价格管理办法;负责审价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价格监测、价格预警,价格成本监测分析;完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上报、分析;实施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和应急监测制度;负责价格监测点建设和管理。 凤办秘【2019】39号文 价格收费管理股
贯彻执行采煤沉陷区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采煤沉陷区工作政策,参与编制全县沉陷区相关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分析和预测全县采煤沉陷区工作形势,发布采煤沉陷区工作信息,协调解决采煤沉陷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采煤沉陷区工作机制,建立责任体系、组织体系,健全协调、保障机制。负责编制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总体规划,指导、检查有关乡镇政府落实搬迁工作的具体措施,并对搬迁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沉陷区相关工作规划的编制工作。协调落实采煤沉陷区相关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协调地矿(厂)关系。承担县政府部署的有关采煤沉陷区的具体工作。 13 承担沉陷区综合治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县政府对县采煤沉陷区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组织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章以及重要政策的调研;负责有关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地方性政策、规章草拟和报批;组织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指导;负责县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及厂(场)站补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对执行落实采煤沉陷区法律、法规、政策的监督检查。负责拟订全县沉陷区居民搬迁总体规划:熟悉和掌握采煤沉陷区面积、村庄户数、人口等基本情况;协调、监督全县沉陷区居民搬迁项目的征地、拆迁、建设工作;负责协调落实搬迁资金的拨付与使用,负责全县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青苗补偿、厂(场)站补偿等协议的审查报签工作。 凤办秘【2019】39号文 采煤沉陷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起草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市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县级和受委托省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监测全县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总量平衡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保障军粮供给。建立县际间粮食购销关系,协调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全县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县级投资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14 研究提出全县粮食购销政策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地方储备粮管理,保障军粮和政策性粮油供应。拟订从事粮食活动的粮食经营者的具体条件。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局会统统计工作,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
研究提出健全重要物资储备体系、规划、计划的建议,制定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研究提出县级储备棉糖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重要物资储备和能源储备相关统计工作。承担棉糖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
研究提出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县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和物资储备县级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
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负责县级和受委托省级储备粮的库存管理和质量安全,负责县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
凤办秘【2019】39号文 粮食安全仓储和物资储备股
参与全县有关规章草案的起草和实施工作;分析有关重大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 15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政务工作;负责委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访、值班、保卫、联系接待和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和其他综合型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的政治学习、宣传、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的协调工作,负责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考核、奖惩、任免、交流等工作;负责涉及本系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等行政事务工作,制定机关各项管理制度。 凤办秘【2019】39号文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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