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0-11-05 09:02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依据

实施部门

联系电话

贯彻执行国家和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定相关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指导全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人事编制、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财务、资产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拟定退役军人事业年度计划和我县贯彻落实上级法规规章的规范性文件,承担信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台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淮办秘〔2019〕12号)和《中共凤台县委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台县县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凤〔2019〕5号

 

0554-8885302

2

拟定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各级驻凤单位安置和选调工作。拟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伍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台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淮办秘〔2019〕12号)和《中共凤台县委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台县县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凤〔2019〕5号

移交

安置

0554-8885308

3

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拟定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定承担烈士评定审查备案相关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境外凤台籍烈士和外国在凤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及活动的组织管理相关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台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淮办秘〔2019〕12号)和《中共凤台县委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台县县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凤〔2019〕5号

优待

抚恤

0554-888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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