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向中辉、王文静参加阳光热线现场解读中共凤台县委办公室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
向中辉: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向中辉。在今天的节目里,我会向大家介绍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有关情况,以便今后更好地通过执法,进一步推动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协调发展,从而为广大人民群众送上更多更好地文化实惠。
王文静: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王文静。作为一个文化工作者,我非常喜欢文化、旅游和体育事业,在文化执法、管理和行政审批工作中,我接触到了很多文化行业的从业人员。在此,我向文化行业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表示衷心的祝福,祝你们身体健康,事业有成,不断为文化产业做出新的贡献。
主持人:那么,我们在网吧的监管中都采取了哪些有力有效的措施呢?有请向队长介绍一下。
向中辉:在日常监管中,按照省厅要求,我县每家网吧都安装了“翔天净网”监管软件,自动拦截过滤网上不良信息。我们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除了坚持每周对各个网吧进行不少于2次的巡查外,每季度还联合县扫黄办、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不少于一次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2022年,我们联合多部门开展各类集中整治行动21次。在集中整治期间,执法人员对全县城乡的网吧、娱乐场所等进行了检查,立案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5家,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娱乐场所6家。
今年以来,我们与市文旅局、县扫黄办、公安局、检察院、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了7次有关“扫黄打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联合执法大行动,县融媒体跟踪报道。可见,执法检查的力度在加大,收到了“打防”并进的社会效果。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采取多种形式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12345,在各乡镇共聘请了30多位执法监督员。他们分别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老干部等“五老”人员。我们每年都能接到群众的举报线索。对于实名举报,我们都组织人员一一进行了现场核查。对于查实的,我们都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做出了处罚决定,得到了举报人的满意赞许。
我们在每一个娱乐场所、网吧的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都悬挂了“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警示标志或警示灯箱,到网吧上网的消费者都按照有关条例的规定进行了实名登记。因此,2023年以来,在日常监管中,我们尚未发现未成年人上网的现象,得到了家长、学校和社会的好评。
主持人:我想请问一下向队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它的基本职能职责是什么。
向中辉:好的,下面我根据县编办下发的三定方案进行介绍。
凤台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公益一类。凤台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以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的名义进行执法,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行政执法职责,并承担“扫黄打非”等有关工作任务。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行驶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3.受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举报的文化市场领域违法行为。
4.负责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评比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持人:既然是综合行政执法,涵盖面广,工作责任大,请问向队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进行行政执法的基本思路是什么呢?
向中辉:我们总体上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就文化市场这一块,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依据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促进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有利于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推动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通过执法工作促进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的健康繁荣、有序发展。
在具体的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常年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党的最新文化方针和文化政策,集中学习县委、县政府对综合文化市场新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进行执法,重点是服务。我们坚持政务公开制度,把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张贴上墙,并通过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主持人:今年以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是否也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呢?有请向队长回答这个问题。
向中辉:今年以来,我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加大了执法力度,增加了检查频次,除本大队自行组织的日常检查及专项行动执法检查外,又联合市主管部门、县“扫黄办”、公安、检察院、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全县文旅体市场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进行了7次联合大检查,分别是:一是2023年1月18日,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执法支队、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文化执法大队联合对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开展“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扫黄打非大检查。二是1月19日,熊县长带领多部门主要领导开展春节前娱乐场所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综合检查。三是1月31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公安城关镇派出所依法取缔1家无证经营娱乐场所。四是3月20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对卫地接收设施执法大检查。五是3月21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公安、检察院、市场监管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六是3月22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联合消防大队开展网吧、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七是3月30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检查。通过不间断的高压整治,进一步巩固了我县文旅体市场良好的经营秩序及安全稳定,有效的净化了校园周边文化环境,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截至目前,举办法治培训一期;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00余人次,出动执法检查车辆40余台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00余家次;责令停业整改1家;收缴非法出版物40余册;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娱乐场所2家。
主持人:如果经营业主申请变更经营场所等相关事项,请问需提供哪些材料?
王文静: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为例,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原法人或负责人提交的变更申请报告。
2.填写网吧变更登记表。
3.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4.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主持人:经营业主申请变更经营场所,按照什么工作流程进行办理?
王文静:变更工作流程共有六个步骤。第一步,经营业主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文化窗口申报,我们给予受理。第二步,我们要进行申请资料审核,进行现场勘查。第三步,公示,下公示结论。第四步,下达《文化筹建书》批准筹建。第五步,经营者提供《消防安全合格证》。第六步,经文化部门审核、审批后,正式换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主持人:国家对期刊的出版有那些管理规定?
王文静:国家在期刊出版方面的主要管理规定是2005年新闻出版总署第31号令《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期刊由依法设立的期刊出版单位出版,期刊出版单位出版期刊必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领取《期刊出版许可证》。
期刊就是杂志,分为公开发行和内部发行。内部发行的期刊只能在境内按指定范围发行,不得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陈列。地方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期刊出版活动监督管理工作。近年来,一些单位编印了内部发行的期刊,存在着内容不真实、不公正,甚至违法等问题。我们必须按照《期刊出版管理规定》严加查处。
主持人:好的,谢谢两位专家的现场解读,若听众朋友们还有什么疑问,可联系本节目或登录凤台县文化旅游局官方网站查看。
联系方式:0554-86111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