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集镇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各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源头防控、标本兼治,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着力控制秸秆露天焚烧,努力构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建立秸秆禁烧管理体系,成立“丁集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综禁办),办公室设在镇环保所。各村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
(二)明确制度,强化管理。各村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各村实际制定本村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各村要规范引导做到有序收割,便于集中打捆清运。各村除了镇包村干部进驻外,还要将村两委班子成员包保到自然庄、村民组,村民组干部包保到具体农户,各村应将实施方案和包保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上报镇综禁办。禁烧期间,各村要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若干个联防队,并配备相应工具,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严防死守,死看硬守,见火就灭,见烟就查,见黑就处,确保实现全面禁烧。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通过宣传车、广播、会议等多种工具和平台,加强宣传引导。同时,镇政府将组织三台宣传车、各村至少组织一台宣传车每天到各自然庄进行不间断的巡回宣传,真正让全镇广大群众对秸秆禁烧工作达到“不敢烧、不愿烧、不想烧”的思想境界。
(四)严格包保,加强督查。健全包保网络和督查网络体系,实行严格的责任包保制度,由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包联队,联队干部包到户和田块。同时,要把各地块禁烧负责人、各地块秸秆处置方式以报告形式上报镇政府。各村要建立巡查组,配备灭火工具,看管帐篷,24小时驻田值守。各村两委负责人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包保人员要深入田间地头,严防死守。镇政府成立三个巡查组、一个后勤保障组,负责全镇的巡视督查工作。巡查组实行日督查、日通报、日反馈、日公示,并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0554-8551066。镇村各巡查组、联防队,实行昼夜不间断督查、巡查,发现秸秆焚烧情况要及时制止处理,同时上报镇综禁办并拨打110或丁集镇派出所电话8551262进行报警,派出所在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对该地块承包人或流转人进行训诫,并在24小时内查处到位。
(五)积极引导,注重利用。鼓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引导群众,或粉碎还田,或离田利用。鼓励有条件的村,科学选点,建设秸秆固定储存加工点,提前与有实力的收储企业筹备秸秆收储事宜,明确职责、费用、时限,合理收取押金,确保全年秸秆禁烧工作顺利开展。各村负责清理辖区内沟塘路渠两侧的农作物秸秆,农作物秸秆必须统一集中到指定地点堆放或全量还田。做到秸秆非必要不进村庄。在“三线三边”的可视范围内禁止堆放草堆和杂物,严禁堆放在河边、沟塘路渠边、树下、桥下,严禁秸秆抛沟、抛河。水利站要配合各村做好河道保洁工作,及时规劝和制止群众秸秆抛沟、抛河行为,切实消除水体污染隐患。对督查中发现秸秆抛沟、抛河现象,等同火点考核。积极将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肥料化、能源化“五化”利用。积极与中电生物质电厂等进行联系合作,提高秸秆利用率。
(六)严格考核,严肃追责。
1.评比先进单位。结合上级监测及督查情况,对各村进行严格考核,全年评选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先进村六个,进行表彰奖励,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2.严格失职惩处。对出现火点和黑斑(抛沟、抛河)的村,将严格按如下办法惩处。
①凡是被列为省、市、县“第一把火”的村(或是被国家遥感卫星监测到着火点的村),扣除该村所有禁烧奖补资金,书记、主任和着火点的包片村干部,予以从严从重处理。
②被县级及以上督查组当场督查到着火点的村,或被上级监控监测通报的村,每次扣除该村10%的禁烧奖补资金。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扣除村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相应绩效,直至进行处理。
③被镇巡查组(应急组)现场发现火点(或黑斑)的村,每次每亩(不足一亩按一亩算)扣罚所在村5%禁烧奖补资金,予以通报,直至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④秸秆抛沟、抛河的,秸秆乱堆乱放而且没有按规定及时转运的,一经发现视为火点处罚(面积参照着火点面积进行处罚)。出现上述现象后,当日未能消除的加倍处罚。
3.落实责任倒查。根据督查情况、卫星火点数和季后黑斑情况,倒查追究田主和包保负责人的责任,对出现火点的村由镇主要领导约谈村主要负责人。对因禁烧工作不力、监督不严、处置不当,失职、渎职,造成大面积秸秆焚烧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由上级监察部门予以行政问责,并收回财政奖补资金。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保障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镇综禁办(环保所)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确保督查巡查到位,信息通报、组织考核工作到位,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及时、氛围浓厚;镇农技站牵头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同时负责督促秸秆利用企业做好秸秆收储和清运工作,落实农机调度和农机购置补贴,确保机具到位,满足作业需求;镇财政所要确保禁烧资金的专款专用,做到拨付及时,保障有力;镇人武部要确保民兵应急分队随时拉动;镇公安派出所要对禁烧报警信息做到及时出警,打击到位;镇党政办要做好全镇禁烧的车辆、灭火器械及生活保障等后勤工作,确保全镇干群以昂扬的姿态投入到禁烧工作中去。
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协调配合,细致督促各村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各村的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优”,对在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考核落后的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