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度全县旅行社及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部门联合抽查
检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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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检查子项1.经营场所、营业设施、注册资本等基础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2.经营旅行社业务是否取得经营许可;3.是否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4.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5.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不合理低价、虚假宣传、强迫购物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6.是否与旅游者签订规定的旅游合同,提供与合同内容相符的旅游服务,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7.是否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8.是否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团队信息,签订电子合同;9.否与导游(领队)等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10.旅游团队档案装订管理是否一团一档,档案资料保存期不少于两年;11.是否按照要求落实涉旅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排查风险隐患、依法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和应急救助技能培训等;12.是否建立出境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和落实行前说明会制度;13.是否完善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提示和引导;14.是否与正规旅游客运单位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明确导游专座;15.是否开展行前宣传教育、文明旅游提示等有关事项,是否加强导游(领队)的文明引导职责;16.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是否取得经营许可,并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许可证信息;17.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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