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落实措施》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及起草过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落实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经信局起草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落实措施》,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印发,文件名称为《中共凤台县委办公室 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落实措施>的通知》(凤办秘〔2024〕11号),以下简称《落实措施》。
二、主要内容
《落实措施》瞄准当前制约我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聚焦民营企业急难愁盼,分别从建立亲清政商关系、全力优化要素供给、建立健全法治保障、转型升级拓展市场、营造社会环境氛围等方面提出12条举措。
1、建立亲清政商关系方面。完善常态化的恳谈服务机制,每季度召开民营企业家恳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常态化解决企业诉求。组织开展企业家大讲堂等政企交流活动,落实好领导干部包保企业和项目制度(第一条)。
2、全力优化要素供给方面。提出四条措施:一是建立常态化要素保障机制,定期召开民营企业生产要素保障会商会,保障民营企业用地用水用电用气需求(第二条)。二是建立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开展政策快递服务。全面建立公共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和政策资金“一键送达”长效机制(第三条)。三是建立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效果评估制度。完善金融支持制造业考核办法,将金融机构实现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首贷客户培育拓展、信用贷款规模、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接续融资服务纳入评估内容(第四条)。四是保障民营企业人才和用工需求。建立重点企业岗位需求、技能培训、人力资源保障“三个清单”,鼓励企业“以才招才、以工招工”,全方位保障全县重点产业链企业周期性、紧缺性、急需性用工需求。(第五条)。
3、建立健全法治保障方面。提出四条措施:一是建立典型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定期对服务民营经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对破坏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第六条)。二是健全企业信用评价修复机制。推动政府部门对守信主体实施行政许可容缺办理、财政资金优先支持、资源交易信用加分、日常监管减少频次、鼓励金融机构增加贷款信用额度等措施,提升信用良好企业获得感。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提升企业信用修复效能(第七条)。三是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避免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最大限度减少侦查办案对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第八条)。四是规范整合行政执法检查。建立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整合各类执法事项,实行综合检查,按季度核查通报各部门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第九条)。
4、转型升级拓展市场方面。提出两条措施:一是支持民营企业创新转型发展。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推动新兴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民营企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研发平台、引进高端人才,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配套协作能力(第十条)。二是提升民营企业市场拓展能力。常态化开展工业产销对接,组织产业链供需对接会。鼓励企业参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视宣传系列等活动,对参与活动的企业按照文件要求给予相应补助(第十一条)。
5、营造社会环境氛围方面。营造尊重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的舆论环境,发挥优秀企业家示范带动作用,加大优秀典型选树力度,定期推送《小微企业成长记》,及时总结推广富有凤台特色、顺应时代潮流的企业家成长经验。加强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考核,纳入县委年度综合考核和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定期开展民营经济相关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价,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每年评选民营企业税收贡献20强、“专精特新”企业10强、民营企业优秀人才十大突出贡献奖、个体工商户十佳等,由县委、县政府通报表扬(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