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负责人解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志会解读《凤台县加强国省道沿线村庄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凤台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办于2025年3月25日印发了《凤台县加强国省道沿线村庄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为方便各有关单位执行,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因为我县亡人交通事故主要发在国省道沿线。为有效压降亡人交通事故,全力加强我县农村地区,尤其是国省道沿线村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和宣传劝导,进一步提升农村交通参与者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从即日起至2025年底,在全县开展加强国省道沿线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二、主要采取的宣传方式
1、利用农村各种庙会、逢会逢集等人员密集时段,依托大舞台、戏台等平台,针对学生及60岁以上老年人做好针对性宣教工作。
2、各乡镇特别是各行政村(社区)要通过乡村广播,采取“支书喊话”、“村长喊话”和“村里通知播送”等形式高频次播报交通安全宣传警示音频。
3、各行政村(社区)负责组织村民,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采取每周至少一次集中观看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讲解身边的事故案例、签订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宣教,提升宣传的效果。
4、乡镇村(社区)包保人员走村入户通过面对面、一对一等方式开展精准宣传,告知群众出行交通安全知识以及交通违法行为所带来的危害性。
三、入户宣传的方式
各乡镇政府要聚焦农村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结合辖区典型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案例,制作有针对性、直观易懂的宣传单页、展板等宣传品,联合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乡村道路专管员、农村护路员、农机服务员和公安交管中队、派出所等力量,进村入户签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告知承诺书》。特别是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劝导员作用,在事故多发重点时段把好村头路口,对上道路骑行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三四轮电动车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占道骑行、路口截头猛拐以及行人横过道路不观察等违法行为进行宣传劝阻。引导60岁以上老年人尽量减少早晚和雾天等视线不好的情况下出行。教导60岁以上老年人要谨记“看见”和“被看见”(“看见”是指注意观察来车,确保安全才通过;“被看见”是指要穿鲜艳亮丽的衣服或反光背心、佩戴反光袖套等,让驾驶人能够看到自己)。加强对“五老”“乡贤”的交通安全培训,每月定期组织“五老”“乡贤”推动落实邻里乡亲真心敬老劝、老人之间真心为友劝。
四、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凤台县公安局
解读科室:交管大队
解读人:孙志会
联系方式:0554-8681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