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丁集镇新闻宣传奖励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5 15:50信息来源:凤台县丁集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印发《丁集镇新闻宣传奖励办法》的

  

 

镇直各部门、各站所、各村:

为充分调动全镇工作人员的写作积极性,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全面、客观的反映我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创新举措以及经验做法,营造浓厚的新闻宣传氛围,根据县委宣传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丁集镇新闻宣传奖励办法》,现将本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丁集镇新闻宣传奖励办法》

 

 

 

               中共丁集镇委员会   丁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8日

附件:

丁集镇新闻宣传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镇直各部门、各站所和各村工作人员

二、奖励范围

各类被上级部门采用的新闻稿、通讯稿以及征文等。

三、奖励办法

凡是被县级以上广播电视报社网站部门刊物、新媒体(两微一端)官方宣传载体采用的稿件,县级每篇30元,市级每篇50元,省级每篇100元,国家级每篇200,在多级宣传载体发表的,以最高级奖励为准,不重复奖励原创的照片、画、随笔文章、短视频等作品,在安徽省版权登记中心作品交易平台上进行版权登记,经平台审核成功的每个30元。

四、工作要求

1.稿件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撰写,同时做好稿件的脱密工作。经各部门各站所、各村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送

2.稿件要紧紧围绕全重点工作,及时总结和梳理工作经验,突出工作亮点和特色,注重挖掘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

3.稿件镇党建办统一收集、整理、上报。

五、奖励兑现

年兑现一次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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