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认真做好我县2024年新生入学(园)体检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8-30 10:15信息来源:凤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认真做好我县2024年新生入学(园)体检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是由凤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凤台县教育局和凤台县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发布的文件,旨在加强学校结核病的预防控制工作,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以下是该文件的内容解读:

一、政策背景与目的

1.背景:结核病是一种具有传染性的慢性疾病,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容易发生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

为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决定开展新生入学(园)体检结核病筛查工作。

2.目的:通过筛查,及时发现结核病患者,防止疫情在学校传播。

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防范意识,保障校园公共卫生安全。

二、筛查对象及内容

1.筛查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的入学(园)新生。

高中和寄宿制初中的入学新生(含借读生)。

学校教职员工。

2.筛查内容:

幼儿园、小学及非寄宿制初中:询问肺结核密切接触史和可疑症状,对有密切接触史者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

高中和寄宿制初中:进行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对可疑症状者或试验强阳性者进行胸部X光片检查。

教职员工:进行胸部X光片检查。

转诊:对筛查异常者,由乡镇卫生院填写转诊单,转至县人民医院进一步检查或治疗。

三、筛查方法及收费标准

1.筛查方法:

采取辖区负责制,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县人民医院负责筛查工作。结核病筛查可与年度学生健康体检或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一并进行。

2.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安徽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费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费〔2016116号):

中小学生常规体检:10/人次。

结核菌素检查:8/人次。

肝功能检查:9/人次。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检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检费用列入代收费项目。

四、相关工作要求

1.规范收费与反馈:

县人民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要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及时向学校(家长)反馈筛查结果及建议。

2.数据报送:

各乡镇筛查工作总结和学校筛查数据需在2024925日前报送县疾控中心和县教育局。

3.资料管理:

筛查结束后,各学校和医疗机构要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以便接受上级检查考核。

4.责任追究:对学校故意隐瞒学生信息造成校园感染的,由学校自行承担责任。县卫健委和县教育局将联合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和质量,发现问题将予以通报和责任追究。

五、总结

该文件明确了2024年凤台县新生入学(园)体检结核病筛查工作的对象、内容、方法、收费标准及相关工作要求,旨在通过规范的筛查流程和严格的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保障师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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