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凤台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对照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及安徽省相关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凤台县学前教育工作存在资源配置不均、保教质量待提升等问题,亟需通过系统性创建工作补齐短板,推动学前教育向普及普惠规范办园的现实工作需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制定背景和总体考虑
本次创建是凤台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重大民生工程,旨在通过资源扩充、政策保障、质量提升等举措,破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实现城乡、公民办幼儿园协同发展,最终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三、总体目标
(一)核心目标
到2025年,健全学前教育保障体系,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实现三大关键指标达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0%;
公办园与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0%。最终通过省、国家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认定。
(二)阶段实施节点
1.启动阶段:2025年3—4月,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方案、召开启动会议。
2.自查阶段:2025年5—6月,对照省级指标体系开展全面自评。
3.整改阶段:2025年7—8月,建立问题清单、限期整改、整理创建资料。
4.验收阶段:2025年11—12月,接受市级初核与省级评估验收。
四、文件起草过程
1.2025年3月,县教育局书面征求县发改、卫健、财政、人社、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并就提出的建议进行沟通,达成一致。
2.2025年5月5日,审议稿经县教育局办公会审议通过。
3.2025年5月30日,经县政府领导批准,正式印发。
五、主要内容
(一)攻坚普及普惠水平:扩资源、保普惠
以“全域覆盖、普惠优先”为原则,构建多元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优化资源布局: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设流动幼儿园或季节班;小区配套园实现“五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存量园全部统筹为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园。
强化指标攻坚:由教育局、统计局、卫健委及各乡镇联动,通过精准摸排适龄幼儿数据、督促入园等举措,确保三大核心指标达标。
(二)强化政府保障:强投入、严监管
政策与经费保障:财政部门落实公办园生均拨款、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政策,2024年已投入2280万元用于园所建设,后续将持续加大资金调度力度;发改委动态调整收费标准,市场监管局严查不合理收费,保障“普惠不降价”。
师资与安全保障:编办保障公办园编制供给,人社局落实“同工同酬”,民办园教师工资参照公办园标准;公安、应急、卫健等多部门联动,覆盖园所安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等全领域,确保评估前2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规范办园监管:严格民办园“先证后照”审批,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建立3-5年一轮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落实责任督学挂牌制度。
(三)提升保教质量:优条件、强内涵
硬件与规模达标:2017年后新建园需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玩教具、图书配备达标;85%以上班级实现班额规范(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师资队伍提质:按1:15比例配足专任教师,公办园杜绝“有编不补”,全员落实持证上岗与定期轮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科学保教落地: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全面消除“小学化”现象,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
六、保障措施
(一)高位统筹推进
成立由县长李大庆任组长,13个县直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统筹协调创建工作,成员变动实行“继任者自然接替”机制。
(二)严格督查问责
将创建工作纳入乡镇与部门年度考核,专班聚焦薄弱环节开展专项督查,对进展缓慢、举措不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三)营造浓厚氛围
通过融媒体中心、网络平台等渠道宣传政策,提升群众知晓率与参与度,构建“全社会关心支持”的创建环境。
七、政策亮点与民生关切回应
(一)破解“入园远”问题:通过“乡镇中心园 + 村办园 + 流动园”三级网络,实现农村幼儿“就近入园”。
(二)缓解“入园贵”压力:80% 普惠覆盖率叠加收费监管,大幅降低家庭育儿成本。
(三)保障“教得好”需求:从师资配备、培训到科学保教的全链条措施,推动质量提质升级。
(四)筑牢“安全网” 底线: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守护幼儿在园安全。
八、解读咨询人及解读渠道
解读人:县教育局办公室
解读咨询电话:0554-86113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