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县司法局凤凰司法所结合全国第28届普通话推广宣传周,联合镇有关部门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将法治教育与普通话推广有机结合,走进该镇岗胡小学,为该校师生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富有教育意义的“法治宣传+普通话推广”宣传活动。
活动中,镇司法所的法治宣传员针对小学生的认知特点,精心设计了寓教于乐的互动环节。用标准普通话,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对校园安全、自我保护、预防欺凌等生动有趣的案例,引导孩子们知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学生们踊跃参与互动,不仅学到了实用的法律知识,也锻炼了普通话表达能力,提升了学生的语言文化素养和法律意识,营造了文明、规范、和谐的校园语言环境与法治环境。
初审:殷海丽 复审:徐艳友 终审:常开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