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中队民警辅警经过两天的摸排侦查,成功在潘集区田集、田家庵区国庆路,将11月6日凌晨在凤台县城临淮路无证骑无牌摩托车炸街的18岁男子李某星和16岁的少年刘某涛抓获,依法给予了严肃处理。
11月6日凌晨许,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中队值班民警接到群众反映,在临淮路段有两辆摩托车炸街扰民。接到群众反映后,值班民警辅警立即赶到临淮路发现炸街的摩托车已离开,随后在周边道路寻查无果后,将情况报告上报。执法人员紧盯不放,经过两天连续摸排,利用科技手段追踪侦查,分别于11月8日凌晨在潘集区田集和田家庵区国庆路将16岁的刘某涛、18岁的李某星抓获。经询问,刘某涛和李某星二人对11月6日凌晨在凤台县城临淮路无证驾驶无牌号摩托车炸街扰民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们在对刘某涛和李某星二人法制教育后,依法给予二人无证驾驶无牌号摩托车炸街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驾驶摩托车炸街违法行为,无论你逃的多快、逃的多远,都难逃打击处理。
初审:朱红颖 复审:徐艳友 终审:常开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