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医疗救助对象的一封信

编辑日期:2026-01-06 15:20信息来源:淮南市医疗保障局阅读次数:字体【  

尊敬的参保群众: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权益,规范就医结算行为,提升医疗救助基金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待遇告知如下,请您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医疗救助对象范围

自2026年1月1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即符合规定的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大病患者)。

二、医疗救助定点就医管理

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行医疗救助定点就医管理制度。为确保您顺利享受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请优先选择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三、规范转诊与就医结算

(一)市域内就医结算。请严格遵循“基层首诊、逐级转诊”原则有序就医,医疗救助结算按以下规则执行:

1.在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直接享受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

2.经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逐级转诊至市域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就诊的,直接享受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

3.未经基层转诊,直接前往市域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就医的医疗费用,不享受即时结算服务,需携带相关材料回户籍所在地乡镇医保办申请手工报销。

4.在市内非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享受即时结算服务,需携带相关材料回户籍所在地乡镇医保办申请手工报销。

5.医疗救助对象中患有肾病需进行透析治疗的,就医不受市域内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及转诊规定限制,按相关政策享受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

(二)异地就医结算。省内、省外异地就医的,须按规定提前办理转诊备案或长期居住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备案的,将影响医疗救助待遇享受。具体报销流程,可咨询户籍所在地县(区)医保中心。

四、医疗救助待遇规则

1.参保资助规则:年度内,医疗救助对象因动态退出救助范围或身份类型发生变动,导致参保资助标准调整的,其已享受的参保资助补贴不予追缴或补发;集中参保缴费期外动态新增的救助对象,若已自行缴纳基本医保费用,自次年起按对应身份落实参保资助政策。

2.身份变动“就高不就低”:救助对象在住院期间身份发生变化的,按较高救助待遇标准享受医疗救助。

3.新增救助对象:自身份认定的次月起,正式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4.退出救助对象:自身份退出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5.追溯救助规则:因重大疾病被认定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身份认定次月前6个月内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可依申请追溯救助。

6.未参保不享救助: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不得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五、重要提醒

1.请您严格按照规定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履行转诊备案手续,避免因违规就医影响医疗救助即时结算。

2.严禁以虚构病情、伪造票据、挂床住等方式套取、骗取医疗救助基金,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符合慈善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补充保障条件的,建议您自愿参保或申请救助,进一步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六、咨询与反馈渠道

如您对医疗救助政策有疑问,或需要协助办理相关业务,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1.市医保局“一号办”

0554-8881890

2.各县区医保经办

寿县咨询电话:

0554-4108171

凤台县咨询电话:

0554-8682096

毛集实验区咨询电话:

0554-8275235

潘集区咨询电话:

0554-4985987

田家庵区咨询电话:

0554-3309261

谢家集区咨询电话:

0554-2117852

八公山区咨询电话:

0554-5610539

大通区咨询电话:

0554-2519051

高新区咨询电话:

0554-6629305

经开区咨询电话:

0554-3313531

3.乡镇医保办: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咨询。

4.线上咨询:关注“淮南医保”及各县区医保微信公众号,通过留言功能咨询。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共同维护医疗救助基金安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健康权益!

淮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