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2023年春节即将来临,首先向您致以节日的问候!
《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已完成立法,凤台县委、县政府根据《规定》要求下发通知:2019年1月1日起,凤台县城关镇、凤凰湖新区(东至淮河、南至永兴河、西至凤蒙路、北至合阜铁路)管辖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给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危害,也污染了大气环境。我市立法全面禁止城区燃放烟花爆竹是利民之举,惠民之措。需要提醒市民朋友的是,虽然不能燃放烟花爆竹了,但节日民俗喜庆方式多种多样,我们提倡采用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庆贺节日,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淮南。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我市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我们将依法给予处罚。对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一经查实的,给予适当奖励。
祝新年愉快,平平安安!
凤台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