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2023年度我县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可以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要求如下:
一、明确参保时限。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延长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二、明确参保对象。筹资延长期内参保缴费对象属于我县外出务工返乡人员。
三、明确参保条件和待遇。全县开通18个缴费窗口,包括17个乡镇医保办窗口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凭务工证明材料参保,医保待遇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
请各位务工返乡的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好自己和家人的医疗保障工作。
凤台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