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制注销企业告知书

编辑日期:2023-05-09 15:41信息来源: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安徽省凤台县木材公司等156户企业:

你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至今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 本局拟决定强制注销你企业。

对上述拟强制注销决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王康胜  联系号码:0554-8687565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9日


156户吊销名单(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