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促进妇女健康和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对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城乡困难患病妇女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经本人申请,村、乡镇(社区)、县、市妇联层层审核,现将2023年度申报且符合城乡困难妇女“两癌”救助条件拟救助的13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2023年5月24日到2023年5月28日),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54—8681294)
附件: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拟救助对象情况汇总表.xlsx
凤台县妇女联合会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