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凤台县委办公室 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凤办发〔2017〕14号)的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对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湖长进行调整。
县级总河长调整为:县委书记熊寿宏;县委副书记、代县长李大庆。
淮河凤台段县级河长调整为:县委副书记、代县长李大庆;
茨淮新河县级河长调整为: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时洪娟
请有关乡镇及时做好河长湖长公示牌信息更新。
调整后我县总河长、副总河长、县级河长湖长及巡河(湖)协助单位名单如下:
一、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名单
总 河 长:熊寿宏 县委书记
李大庆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副总河长:孟 坤 县委常委、副县长
苏传刚 副县长
二、县级河长
(一)淮河干流凤台段
河 长:李大庆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副 河 长:苏传刚 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
(二)西淝河凤台段
河 长:廖 欣 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委
(三)泥河凤台段
河 长:杨 春 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公安局、县城管局
(四)茨淮新河凤台段
河 长:时洪娟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协助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五)架河凤台段
河 长:刘 涛 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市场监督局、县应急管理局
(六)永幸河
河 长:苏传刚 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七)港河
河 长:孟 坤 县委常委、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县级湖长
(一)姬沟湖
湖 长:汪振乾 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
(二)凤凰湖
湖 长:张 毓 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局
(三)花家湖
湖 长:曹 伟 县委常委、刘集镇党委书记
协助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刘集镇
凤台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