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按照《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0号)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淮府办〔2025〕5号)等有关要求,县政府对有关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若干政策的通知》(凤政办〔2023〕21号)文件。
特此通知。
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