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十二届县委第十轮巡察于2025年9月4日开始,至2026年1月16日结束;本轮巡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25年9月4日至11月7日;第二阶段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1月16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一)常规巡察(31家)
县委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委编办、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协机关、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信访局、县委党校、县供销社、县档案馆、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县招商服务中心、县永幸河灌区管理处、县中医院、县人民政府后勤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安徽州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巡察“回头看”(35家)
县人民医院、茅仙洞风景区管理处、县妇联、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县发改委;大兴镇及所辖15个村,凤凰镇胡庙村、芮集村、高皇村,刘集镇孤山村,李冲回族乡毛冲村,新集镇常庙村,顾桥镇王庄村,钱庙乡圩西村、中南村,朱马店镇徐王村,丁集镇依沟村,古店乡南芹村,关店乡赵埔村,尚塘镇朱庙村。
二、巡察监督重点
本轮巡察将紧盯被巡察单位性质、职能、特点,重点检查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的监督;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聚焦巡察、审计等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实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以及整改成效的监督。
围绕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入开展政治监督,紧盯行业系统突出问题,紧盯民生痛点难点,精准施策、靶向纠治顽瘴痼疾,推动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好事实事,以实际成效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巡察中,重点关注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侵害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5个专项整治有关内容。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点、设置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和互联网电子邮箱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一)凤台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第一阶段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水利局、县永幸河灌区管理处开展常规巡察;第二阶段对县委党校、县城市管理局、县档案馆、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开展常规巡察,对县妇联及顾桥镇王庄村、朱马店镇徐王村、钱庙乡圩西村、中南村等4个村党组织进行巡察“回头看”。
1.信访接待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委办公室、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妇联信访接待点设在凤台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县档案馆信访接待点设在凤台县档案馆二楼办公室;县水利局信访接待点设在县水利局502室;县永幸河灌区管理处信访接待点设在永幸河灌区管理处后院一楼东第1间;县委党校信访接待点设在县委党校综合楼405室;县城市管理局信访接待点设在凤台县望淮路老政法大楼城管局办公室五楼;顾桥镇王庄村、朱马店镇徐王村、钱庙乡圩西村、中南村信访接待点分别设在所在乡镇信访接待室。
2.举报信箱: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委办公室、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妇联举报信箱设在凤台县人民政府南门口、北门口;县档案馆举报信箱设在凤台县档案馆一楼楼梯口;县水利局举报信箱设在县水利局一楼大厅;县永幸河灌区管理处举报信箱设在永幸河灌区管理处一楼公示栏处;县委党校举报信箱设在党校大门南侧;县城市管理局举报信箱设在凤台县望淮路老政法大楼一楼过道处;顾桥镇王庄村举报信箱设在顾桥镇人民政府一楼处和王庄村村部门口;朱马店镇徐王村举报信箱设在朱马店镇人民政府大门左侧和徐王村村部与村卫生室交界处;钱庙乡圩西村、中南村举报信箱设在钱庙乡人民政府正门门口、圩西村村部门口、中南村村部门口。
3.举报电话:19965540392
4.电子邮箱:ftxcb001@126.com
5.通信地址:淮南市凤台县人民政府C楼808室县委巡察办收(邮编232100)
(二)凤台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第一阶段对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科技局、县人民政府后勤服务中心开展常规巡察;第二阶段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开展常规巡察,对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及刘集镇孤山村、李冲回族乡毛冲村、新集镇常庙村、凤凰镇胡庙村、芮集村、高皇村等6个村党组织进行巡察“回头看”。
1.信访接待点: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信访接待点设在凤台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县人民政府后勤服务中心信访接待点设在县体育文化中心体育场南侧11#二楼向左第3间;县司法局信访接待点设在县司法局三楼大会议室外间;县招商服务中心信访接待点设在凤台县政务中心二楼政务数据中心;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信访接待点设在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二楼一号会议室;刘集镇孤山村、李冲回族乡毛冲村、新集镇常庙村、凤凰镇胡庙村、芮集村、高皇村信访接待点分别设在所在乡镇信访接待室。
2.举报信箱: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举报信箱设在凤台县人民政府南门口、北门口;县人民政府后勤服务中心举报信箱设在县体育场南侧威兹曼汽车美容店旁;县司法局举报信箱设在县司法局一楼大门口;县招商服务中心举报信箱设在凤台县政务大厅大门口;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举报信箱设在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办公楼西北角;刘集镇孤山村举报信箱设在刘集镇人民政府培训楼东侧墙和孤山村村部门口;李冲回族乡毛冲村举报信箱设在李冲回族乡财政所外墙和毛冲村村部外墙;新集镇常庙村举报信箱设在新集镇人民政府大门口和常庙村村部门口;凤凰镇胡庙村、芮集村、高皇村举报信箱设在凤凰镇人武部一楼门口、高皇村村部门口、芮集村村部门口、胡庙村村部门口东面墙。
3.举报电话:19965540395
4.电子邮箱:ftxcb002@126.com
5.通信地址:淮南市凤台县人民政府C楼808室县委巡察办收(邮编232100)
(三)凤台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第一阶段对县委政法委、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信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开展常规巡察;第二阶段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审计局、县中医院开展常规巡察,对县人民医院、县发改委及古店乡南芹村、关店乡赵埔村、尚塘镇朱庙村、丁集镇依沟村等4个村党组织进行巡察“回头看”。
1.信访接待点:县发改委、县统计局信访接待点设在凤台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信访局信访接待点设在县信访局第二接待室;县委政法委信访接待点设在县人民法院西门二楼201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接待点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一支部党员活动室;县审计局信访接待点设在县审计局101室;县应急管理局信访接待点设在县应急管理局406室;县中医院信访接待点设在县中医院3号楼302室;县人民医院信访接待点设在县人民医院外科大楼12楼;古店乡南芹村、关店乡赵埔村、尚塘镇朱庙村、丁集镇依沟村信访接待点分别设在所在乡镇信访接待室。
2.举报信箱:县发改委、县统计局举报信箱设在凤台县人民政府南门口、北门口;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信访局举报信箱设在县来访接待中心西侧;县委政法委举报信箱设在县人民法院西门二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信箱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楼梯口;县审计局举报信箱设在县审计局办公楼西门北侧;县应急管理局举报信箱设在县应急管理局一楼入口处;县中医院举报信箱设在县中医院3号楼一楼走廊党务公开栏旁;县人民医院举报信箱设在县人民医院门诊一楼大厅;古店乡南芹村举报信箱设在古店乡人民政府院内和南芹村村部门口;关店乡赵埔村举报信箱设在关店乡便民服务中心大门口和赵埔村村部门口;尚塘镇朱庙村举报信箱设在尚塘镇人民政府院内公示栏旁和朱庙村服务大厅西墙;丁集镇依沟村举报信箱设在丁集镇人民政府大门公示栏旁和依沟村村部门口。
3.举报电话:19965540592
4.电子邮箱:ftxcb003@126.com
5.通信地址:淮南市凤台县人民政府C楼808室县委巡察办收(邮编232100)
(四)凤台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单位:第一阶段对县政协机关、县直机关工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供销社开展常规巡察;第二阶段对安徽州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常规巡察,对茅仙洞风景区管理处、大兴镇及所辖15个村党组织进行巡察“回头看”。
1.信访接待点:县政协机关、县直机关工委信访接待点设在凤台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访接待点设在凤台县城关镇信息产业大厦四楼403室;县供销社信访接待点设在凤台县城关镇凤凰湾D1#207号会议室;茅仙洞风景区管理处信访接待点设在凤台县民族乡省道102旁茅仙洞风景区办公室;大兴镇及所辖15个村信访接待点设在凤台县大兴镇人民政府大楼一楼110房间;安徽州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访接待点设在凤台县凤城大道西段北侧(体育场西门)州来集团五楼。
2.举报信箱:县政协机关、县直机关工委举报信箱设在凤台县人民政府南门口、北门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举报信箱设在凤台县城关镇信息产业大厦四楼门口大厅处;县供销社举报信箱设在凤台县城关镇花鸟街县供销社办公楼一楼大门口;茅仙洞风景区管理处举报信箱设在凤台县民族乡省道102旁茅仙洞风景区办公室南侧;安徽州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举报信箱设在凤台县凤城大道西段北侧(体育场西门)州来集团五楼北走廊;大兴镇及所辖15个村举报信箱设在大兴镇人民政府大院内门岗室北墙和15个村村部大门口。
3.举报电话:19965540591
4.电子邮箱:ftxcb004@126.com
5.通信地址:淮南市凤台县人民政府C楼808室县委巡察办收(邮编232100)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第一阶段截止到2025年10月31日;第二阶段截止到2026年1月9日。
根据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重要岗位党员干部以及公职人员的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本轮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将按照规定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同时可以打开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使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反映有关问题。
欢迎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凤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