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提升交通管理效能,切实保障凤台县城关镇、凤凰镇辖区内道路通行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凤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启用警用摩托车车载移动违法取证抓拍设备,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机动车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
机动车临时停车,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一、正式启用时间
2025年10月17日起(含当日)
二、抓拍范围
凤台县城关镇、凤凰镇辖区内所有已划定的禁停路段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范停放车辆,主动摒弃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凤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