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凤台县委办公室 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凤办发〔2017〕14号)的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对凤台县县级河(湖)长调整,调整后我县总河长、副总河长、县级河长湖长及巡河(湖)协助单位名单如下:
一、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名单
总 河 长:熊寿宏 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
李大庆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
副总河长:李 宁 副县长
二、县级河长
(一)淮河干流凤台段
河 长:李大庆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
副 河 长:李 宁 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海事处
(二)西淝河凤台段
河 长:李微微 副县长、新集镇党委书记
协助单位:县教育局、县文旅体局
(三)泥河凤台段
河 长:王仁权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协助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四)茨淮新河凤台段
河 长:朱文静 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河道管理局
(五)架河凤台段
河 长:张 毓 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永幸河
河 长:李 宁 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七)港河
河 长:杨秀风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工信局
三、县级湖长
(一)姬沟湖
湖 长:刘 涛 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
(二)凤凰湖
湖 长:张 毓 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
(三)花家湖
湖 长:李微微 副县长、新集镇党委书记
协助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委
凤台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