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韵李冲・诗影飘香”

凤台县李冲回族乡摄影、短视频、诗词征集比赛活动方案

编辑日期:2026-03-15 10:46信息来源:凤台县李冲回族乡摄影、短视频、诗词征集比赛活动组委会阅读次数:字体【  

为全面展现李冲回族乡自然风光、民族风情、人文底蕴与特色美食,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李冲回族乡知名度与美誉度,助力乡村振兴和文旅融合发展,特举办本次大赛。

一、活动主题

春韵李冲・诗影飘香——定格山水风光,尽览春日盛景,品味特色佳肴,吟咏民族风情,礼赞和美乡村(以宣传、推介、引导类更优)。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李冲回族乡委员会 李冲回族乡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凤台县融媒体中心、凤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李冲回族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凤台县融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凤台县诗歌协会、凤台县摄影家协会

组委会:由各主办、协办单位分管领导组成,负责活动统筹。

评委会:邀请行业专家、媒体代表等组成,确保评审权威性。

三、参赛对象

广大摄影爱好者、短视频创作者、诗词爱好者、在校师生、社会各界群众、自媒体创作者等。

四、作品类别及要求

短视频作品:时长30 秒—3分钟,分辨率 1080P及以上,内容积极向上,紧扣主题,无版权纠纷,禁止搬运、剪辑盗用。

摄影作品:展现李冲回族乡春日盛景、美食、人文、乡村新貌,JPG 格式,单幅 / 组照均可,画面清晰,原创无水印,不接受合成、AI 作品。

诗词作品:现代诗、古体诗、近体诗、楹联均可,内容贴合李冲地域特色、民族文化、美食风光,积极健康,严禁抄袭。

五、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3月16 日—4月6日

作品初审:4月6日—4月10 日

专家评审:4月10 日—4月13日

结果公示:4月13 日—4月16日

颁奖展示:4 月16日—4月20日

六、奖项设置

短视频组:

一等奖1名1000 元,二等奖2名各600 元,三等奖3名各300 元,优秀奖 10名各精美礼品一份。

摄影组:

一等奖1名800 元,二等奖2名各400 元,三等奖3名各200 元,优秀奖 10名各精美礼品一份。

诗词组:

一等奖1名400 元,二等奖2名各 300 元,三等奖3名各200 元,优秀奖 10名各精美礼品一份。

七、投稿方式

(一)QQ邮箱:(827429848@qq.com),邮件注明“作品类别+作品名+姓名+电话”。

(二)现场递交:

地址:凤台文化产业园院内(凤台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335542995

八、评审规则

摄影/短视频:主题(李冲乡春日盛景、四季美食、人文、乡村新貌)契合40%+画面美感30%+创意传播30%;

诗词:意境35%+格律35%+地域特色30%;

严禁抄袭、搬运、AI作弊,一经取消资格。

九、作品展示

征集入选作品将在凤台县融媒体中心所属传统和新媒体平台进行集中展示。

十、补充说明

1.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2.获奖作品将纳入凤台县影像资源库,用于公益宣传、展览、出版(署作者姓名)及相关行业发展宣传,主办方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3.同一作者可兼获不同组别奖项,但每组限获一项最高等级奖(不重复授奖);

4.若某奖项参赛作品未达评审标准,组委会有权空缺该奖项;

5.作品须为原创,投稿者承担版权及肖像权责任;

6.投稿即视为同意本方案全部条款。

十一、解释权: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凤台县李冲回族乡摄影、短视频、诗词征集比赛活动组委会

202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