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县级总河长、河长、湖长的通知
县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县级河长湖长协助单位,各乡镇河长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优势,加强河湖保护治理工作,现对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湖长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湖长名单如下:
一、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名单
总 河 长:周成东 县委书记
李大庆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河长:黄伟明 县委常委、副县长
刘 佳 县政府副县长
二、县级河长
(一)淮河干流凤台段
河 长:周成东 县委书记
副 河 长:刘 佳 县政府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水利局
(二)西淝河凤台段
河 长:李大庆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河 长:刘 佳 县政府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财政局
(三)泥河凤台段
河 长:李 宁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协助单位:县公安局
(四)茨淮新河凤台段
河 长:李微微 县政府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架河凤台段
河 长:张 毓 县委常委、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永幸河
河 长:徐广书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协助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七)港河
河 长:时洪娟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协助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县级湖长
(一)姬沟湖
湖 长:王 振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协助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二)凤凰湖
湖 长:杨秀风 县委副书记
协助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三)花家湖
湖 长:黄伟明 县委常委、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凤台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