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县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的公示

编辑日期:2026-09-03 10:18信息来源:中共凤台县委政法委员会阅读次数:字体【  

根据《安徽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要求,现将王汉锡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如发现有影响推荐及表彰的问题,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情况的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推荐的问题,我们将按照程序推荐上报和表彰。

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及事迹

凤台县古店乡环卫工人王汉锡勇救落水女孩先进事迹

王汉锡,男,汉族,群众,1957年1月出生,现年69岁,凤台县古店乡童林村人,现任古店乡环卫工人,负责古店乡政府门口路段环卫保洁工作。

2026年6月29日傍晚,古店乡环卫保洁工人王汉锡像往常一样在乡政府门口路段开展常态化环卫作业。当日18时20分左右,他敏锐捕捉到河道方向传来微弱的呼救声,立刻快步前往河道岸边查看,发现河道陡坡下方水域里,一名约十四、五岁的少女呛水昏迷漂浮在水面上。河水水深约3米左右,正值水稻用水旺季,水流持续涌动,女孩随时会被冲走溺亡,现场情势万分危急。

事发时段路边行人十分稀少,王汉锡大声向四周呼救,但短时间内无群众应答。他十分清楚溺水救援存在紧急的黄金救援时间,如果坐等派出所民警抵达现场,昏迷女孩大概率会错失生机。河道边坡陡峭湿滑,徒手攀爬极易失足摔伤、被湍急水流裹挟,加之王汉锡自身身体状况并不理想,下河施救本身就伴随着极高的安全隐患。但是看着水面上奄奄一息的落水女孩,他没有片刻犹豫,全然放下个人安危,独自攀爬湿滑陡峭的河道边坡靠近溺水人员。抵达落水区域后,他抓住河道渔民布设的渔网绳作为受力支点,单手稳住身体,另一只手死死固定住昏迷女孩,避免女孩被水流带向危险水域,一边持续护住被困少女为其争取生存时间,一边不间断高声呼救,坚持向外传递救援信号。

在王汉锡同志的坚持呼救与坚守看护下,周边热心群众陆续闻声聚集,古店派出所的民警也紧急抵达现场。受河道陡峭直立、无落脚通行点位的恶劣环境限制,常规救援手段无法落地,现场人员紧急架设扶梯搭建救援通道,在群众与民警的协同配合下,顺利将落水女孩营救上岸。看到女孩吐出积水、意识逐渐清醒后,浑身湿透的王汉锡便悄无声息地离开了现场。

扎根环卫岗位以来,王汉锡始终恪尽职守,认真完成辖区路段环卫保洁任务,勤恳踏实、待人友善,日常工作里就时常主动帮助邻里街坊解决琐事,在身边群众口中拥有良好口碑。面对他人危难,他不计个人得失就,舍己救人,用最朴实的行动诠释了见义勇为精神,弘扬助人为乐的正向社会风气,为我县的精神文明建设写下生动的基层榜样篇章。

王汉锡同志见义勇为救人的完整事迹,经县公安局古店派出所现场勘查、多方走访调查核实并出具正式情况说明及调查结果告知书,其舍身救人的先进事迹在古店乡乃至全县广为流传,为全县各行各业基层工作者树立了崇德向善、见义勇为的优秀标杆。

以上见义勇为先进事迹,传播着社会正能量,弘扬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议授予“凤台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公示时间

2026年9月3日至9月1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三、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法

县委政法委,电话:0554-8916776,邮箱:506077325@qq.com。



中共凤台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