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消防安全风险自查及防范工作的通告
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各类节庆活动增多,客流、物流密集,加之秋季天干物燥,火灾风险较高。为扎实做好全县“两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群众平安祥和过节,现就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本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及火灾隐患防控工作。组织开展节前消防安全自查,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与常态化巡查巡检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二、各行业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压实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统筹推进公安、教育、民政、卫健、文旅体、应急、工信、市场监管等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摸清行业单位底数,系统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全链条、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三、各乡镇要持续深化“防消联勤”工作机制,聚焦高层地下、经营性自建房、“九小场所”“多合一”场所、居民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检查,紧盯用火、用电、用气关键风险点。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提示警示宣传,切实提升城乡居民防火意识与应急避险能力。督促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一旦发生火情,做到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四、全县各类场所要强化节假日消防安全管控,加密防火巡查频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履职,微型消防站队员、安保人员强化巡逻防控,;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配齐配全消防设施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严格落实动火作业规定,组织全体从业人员熟练掌握“三懂四会”消防安全知识与实操技能。充分发挥三分钟救援力量效能,坚持“救早、灭小”,落实 1 分钟响应、3 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工作标准,险情发生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撤离。
五、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代管单位应当履行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职责,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对楼道杂物堆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隐患行为,及时劝阻并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引导,督促小区居民恪守消防法规,规范用火用电用气行为。
六、广大居民需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于划定专用区域。严禁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在居民楼出入口、电梯轿厢、楼道以及居住室内停放、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实施 “飞线” 充电;严禁拆卸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后带入电梯或在室内进行充电作业。
七、居民居家防火应当严格执行“三清三关”标准(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厨房用火落实人不离灶要求,禁止私拉乱接线路,杜绝电气超负荷运行;机动车须按划定泊位有序停放,严禁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八、前往、公共场所参观游览,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严格遵守场所防火管理规定。驾乘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自觉维护公共出行消防安全。如遇火灾险情,现场人员务必保持沉着镇定,切勿慌乱拥挤;从就近安全出口迅速有序疏散撤离,切勿贪恋财物、盲目返回火场。撤离后第一时间拨打“119”火警报警电话,准确详实报明起火精确地址、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种类、火势大小以及现场有无人员被困等关键情况,留存联系电话,确保报警通信联络持续畅通。
凤台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