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档案馆关于公开征集永幸河工程相关档案资料的公告

编辑日期:2026-11-06 15:12信息来源:凤台县档案馆阅读次数:字体【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系统留存凤台治水兴县奋斗史,完整保存永幸河工程建设、灌区发展珍贵历史记忆,弘扬“焦裕禄式好干部”郭新吉同志扎根基层、为民治水的宝贵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档案征集办法》有关规定,凤台县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郭新吉同志及永幸河工程相关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永幸河工程建设档案资料:永幸河规划勘测、工程设计、施工建设、枢纽闸站修建、灌区配套工程相关文件、图纸、施工日志、工程简报、统计报表、动员材料、报刊报道;工程建设时期民工劳动、工地生活、工程竣工、通水庆典等场景照片、底片、影像、录音资料。

2.永幸河灌区发展相关档案资料:永幸河灌区建成后防汛排涝、农田灌溉、农业增产、水利管理、工程改造相关材料;反映永幸河给凤台城乡面貌、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变化的文字、照片、音像资料;永幸河相关文史著作、文艺作品(剧本、书画、诗词等)。

3.亲历者口述史料:永幸河建设参与者、知情群众、郭新吉同志身边工作人员的口述回忆记录、访谈音视频资料。

4.实物档案:永幸河建设时期使用过的测量工具、施工器具、劳保用品、民工生活用品、纪念摆件;与郭新吉同志、永幸河工程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老物件。

5.郭新吉同志相关档案资料:郭新吉同志在凤台工作期间形成的讲话文稿、工作报告、会议记录、工作笔记、日记、书信、手稿、著作、回忆录;个人照片、影像录音、题词手迹;获得的奖状、证书、奖章、个人遗物等各类载体档案资料。

6.其他与郭新吉同志、永幸河工程相关,具有历史、文化、研究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

1. 档案资料内容真实、来源合法,无权属纠纷。

2. 照片应为未经修图软件修改处理、压缩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照片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及职务(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

3. 音视频应播放流畅,画面、音质清晰,主题突出,并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4. 实物应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

三、征集方式

1. 捐赠: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县档案馆捐赠档案资料。县档案馆将为捐赠单位或个人发放捐赠证书,捐赠人对捐赠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不宜公开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2. 征购:具有较大社会保存价值但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所有者愿意出售的,视档案资料的具体价值,经专家鉴定、双方协商定价,进行有偿征购。

3. 寄存:确有保存价值但不能直接捐赠的档案资料,经专家论证同意后可进行寄存代管,档案实际所有权不变,由县档案馆提供免费专业的保管、养护、修复、研究、展示服务。

4. 复制:如无法提供原件,县档案馆可通过拍照、复印、扫描等方法进行复制,原件由所有者自行保管。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征集的相关档案资料可直接移交或邮寄送达,也可联系县档案馆工作人员上门征集。

联系人:金宁

联系电话:0554-8611153  15855693186

地址:凤台县档案馆



凤台县档案馆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