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
| 1 | 企业概况 | 1.企业性质; 2.办公地址; 3.营业场所; 4.联系方式; 5.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及编号等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 信息形成或更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 | √ | ||
| 2 | 服务业务信息 | 新装用电业务 | 1.工作流程; 2.办理时限; 3.办理环节; 4.申请资料; 5.业务办理环节中涉及审核查验事项的范围、明细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 信息形成或更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 | √ | |
| 3 | 增容用电业务 | 1.工作流程; 2.办理时限; 3.办理环节; 4.申请资料; 5.业务办理环节中涉及审核查验事项的范围、明细和依据等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 信息形成或更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 | √ | ||
| 4 | 变更用电性质业务 | 1.工作流程; 2.办理时限; 3.办理环节; 4.申请资料 5.业务办理环节中涉及审核查验事项的范围、明细和依据等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 信息形成或更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 | √ | ||
| 5 | 供电质量 | 供电可靠性 | 1.供电可靠性相关的政策文件、相关标准; 2.按季度公开供电系统持续供电能力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 信息形成或更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 | √ | |
| 6 | 电压合格率 | 1.电压合格率相关的政策文件、相关标准; 2.按季度公开电压合格率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 信息形成或更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 | √ | ||
| 7 | 停电信息 | 1.停电区域; 2.停电线路; 3.停电起止时间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 即时公开 |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 | √ | ||
| 8 | 限电信息 | 4.供电营业区有序用电方案; 5.限电序位等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 即时公开 |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 | √ | ||
| 9 | 制度标准 | 1.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 2.供电企业制定的涉及用户利益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 信息形成或更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 | √ | ||
| 10 | 投诉渠道 | 1.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承诺; 2.供电服务热线95598、12398能源监管热线等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 信息形成或更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 | √ | ||
| 11 | 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信息 | 1.供电企业执行的规范用户受电工程市场行为的政策文件; 2.相关制度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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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可开放容量信息 | 按季度公开 1.本地区配电网接入能力; 2.容量受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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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信息公开咨询 | 1、信息公开咨询窗口(热线电话或网站互动交流平台、现场咨询等) 2、限时(3个工作日内)回应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问题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 信息形成或更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 | √ | ||
| 14 | 公开制度 | 1.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机制 2.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 3.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机制 4.信息公开咨询制度机制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 信息形成或更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 | √ | ||
| 15 | 信息公开指南 | 1.信息的分类; 2.获取方式; 3.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 4.办公地址; 5.办公时间; 6.联系电话; 7.传真号码; 8.电子邮箱等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 信息形成或更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 | √ | ||
| 16 | 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 上一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 每年3月底前 |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