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编辑日期:2022-12-28 15:44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字体【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1 企业概况 1.企业性质;
2.办公地址;
3.营业场所;
4.联系方式;
5.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及编号等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信息形成或更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
2 服务业务信息 新装用电业务 1.工作流程;
2.办理时限;
3.办理环节;
4.申请资料;
5.业务办理环节中涉及审核查验事项的范围、明细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信息形成或更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
3 增容用电业务 1.工作流程;
2.办理时限;
3.办理环节;
4.申请资料;
5.业务办理环节中涉及审核查验事项的范围、明细和依据等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信息形成或更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
4 变更用电性质业务 1.工作流程;
2.办理时限;
3.办理环节;
4.申请资料
5.业务办理环节中涉及审核查验事项的范围、明细和依据等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信息形成或更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
5 供电质量 供电可靠性 1.供电可靠性相关的政策文件、相关标准;
2.按季度公开供电系统持续供电能力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信息形成或更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
6 电压合格率 1.电压合格率相关的政策文件、相关标准;
2.按季度公开电压合格率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信息形成或更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
7 停电信息 1.停电区域;
2.停电线路;
3.停电起止时间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即时公开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
8 限电信息 4.供电营业区有序用电方案;
5.限电序位等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即时公开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
9 制度标准 1.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
2.供电企业制定的涉及用户利益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信息形成或更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
10 投诉渠道 1.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承诺;
2.供电服务热线95598、12398能源监管热线等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信息形成或更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
11 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信息 1.供电企业执行的规范用户受电工程市场行为的政策文件;
2.相关制度文件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信息形成或更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
12 可开放容量信息 按季度公开
1.本地区配电网接入能力;
2.容量受限情况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信息形成或更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
13 信息公开咨询 1、信息公开咨询窗口(热线电话或网站互动交流平台、现场咨询等)
2、限时(3个工作日内)回应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问题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信息形成或更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
14 公开制度 1.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机制
2.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
3.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机制
4.信息公开咨询制度机制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信息形成或更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
15 信息公开指南 1.信息的分类;
2.获取方式;
3.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
4.办公地址;
5.办公时间;
6.联系电话;
7.传真号码;
8.电子邮箱等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信息形成或更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
16 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上一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每年3月底前 ☑本机构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 ☑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或移动客户端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便民资料手册 □信息发布会 □新闻媒体 □即时通讯软件 □短信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