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构建三公经费相关问题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对我县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切实解决“三公经费”相关问题,现将全面构建“三公经费”相关问题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通知如下:
一、建立预算约束机制
根据县级预算管理要求和部门预算编制政策,科学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将“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
因公出国(境)经费,按照经费规模审定县直部门因公出国(境)计划,根据县直部门因公出国(境)计划及开支标准,编制部门经费预算;公务用车更新购置费,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根据车辆更新计划,编制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参照核定的编制数及定额标准,编制部门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参照上年实际支出数,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部门经费预算。
二、建立支出控制机制
县直各部门及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公经费”管理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不得超预算,原则上不得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三公经费”。
严格执行各单位因公出国(境)计划,各单位原则上不得安排计划外出访;全面落实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严禁账实不符,转移招待费用;不得将“三公经费”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其它支出”;严禁在会议费、生活补助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严禁将“三公经费”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转嫁。
三、建立信息公开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统一格式、规定时间和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县直各部门及各乡镇(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部门除外),全面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当年预算和上年决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完善“三公经费”监督机制。县财政局会同县县纪检委(监察局)、审计局适时开展县直单位和乡镇“三公经费”支出与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纪检委(监察局)、审计局要把“三公经费”管理情况作为部门审计、监察的重要内容。
五、实行“三公经费”超支信息通报制
为促进各预算单位及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减少“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我们将按季度通报“三公经费”超支单位经费超支情况,各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以促进超支单位有重点的做好“三公经费”管理工作;同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超值单位的预算支出管理,暂缓相关单位有关项目的经费支出。
六、建立健全问责机制
县直各单位及乡镇要切实履行“三公经费”管理主体责任,要充分认识当前经济形势下做好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和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把开展厉行节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相关工作纳入本单位检查考核内容,加强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主管部门要履职尽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把审批关,同时,要加大违规违纪处罚力度,对违反“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部门,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分别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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