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县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
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 (皖财绩〔2019〕1624号)和《关于印发<凤台县县级预算绩效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57号)等有关规定,结 合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现将2025年 县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控对象
主要包括部门整体支出和所有项目支出。
二、监控内容
各部门应对所有监控对象1-8月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及预 算资金执行进度实施绩效运行监控。主要包括预计产出的完成 进度及趋势、预计效果的实现进度及趋势、服务对象满意度及 趋势,以及预算资金拨付情况、预算执行单位实际支出情况和 预计结转结余情况等。
三、监控方式
2025年绩效运行监控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线上监控任务将 于9月1日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下达,任务下达后,各部 门可以在系统中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表》,并上传《部门绩效监控报告》等材 料(具体填报方式见附件1)。
四、相关要求
(一)按时完成监控任务。 2025年绩效运行监控任务将于 9月底结束,请各部门于9月30日前完成线上监控任务。
(二)加强监控结果应用。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 监控结果应用,将监控数据和情况作为单位自评、部门评价的 基础资料。对系统中出现红灯或黄灯预警的,要及时分析原因、 提出改进举措、严格落实整改。
附件:1.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绩效运行监控操作说明
2.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填报指南
3.绩效监控结果整改报告书
凤台县财政局
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