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2025年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项目拟补助情况公示
按照《凤台县2025年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项目实施方案》(凤农字〔2025〕83号)要求,凤台县2025年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项目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总额为100万元,按照200元/吨的补贴标准拨付给供肥主体企业,超过任务量的部分不再补贴。
2026年2月3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验收组,采取实地核查和会议评审资料的方式,评估项目实施任务量完成情况,并经充分讨论一致认为:项目申请验收资料齐全,申报补助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完成量与核查情况相符,第三方审计报告显示淮南智农有机肥有限公司完成推广商品有机肥2535.26吨,淮南泰优田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完成推广商品有机肥4190.2吨,均各自完成了2500吨的商品有机肥推广任务。经过2月5日局党组会议研究,拟同意淮南智农有机肥有限公司、淮南泰优田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家企业关于凤台县2025年商品有机肥推广项目通过县级验收。
现拟补助淮南智农有机肥有限公司50万元,拟补助淮南泰优田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0万元。
公示时间:2026年2月5日至2月11日。
地 点:凤台县政务中心C楼103室。
电 话:0554—8612608、8681144。
如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实名到办公室或电话反映。
附表:
凤台县2025年商品有机肥推广项目实施情况表.docx
凤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