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计划】关于印发《凤台县2026年度“综合查一次”暨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纵深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直有关单位制定了《凤台县2026年度“综合查一次”暨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联查计划》,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抓好组织实施。
一、强化统筹实施
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综合查一次”和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各项任务有序高效实施。《联查计划》中“联查部门”栏排名第一的部门为牵头部门,牵头部门要按照《联查计划》,负责将牵头的联查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调整。牵头部门要会同参与部门细化检查内容,任务分工,时间安排等,参与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对接,密切配合,确保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步调一致。
二、规范工作流程
对于《联查计划》中的检查任务,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托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按计划发起检查任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人员,形成联合检查任务信息。要组织执法人员通过皖政通-省行政检查管理系统APP端接收检查任务,获取行政检查码,在现场检查时向经营主体主动“亮码”,在检查结束后及时上传结果。要通过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及时审核检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要按照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履行检查审批手续,送达行政检查通知书,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于其他检查任务,通过安徽省行政检查管理系统发起任务,亮码检查,上传结果。
三、加强协同联动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双随机“一业一查”监管工作规范》(DB34/T4967-2025)安徽省地方标准,建立健全计划统筹,部门
吹哨,议事会商,信息共享,分级分类,风险监测,问题处置,信用惩戒等工作机制,完善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配套管理,着力提升协同监管效能。牵头部门在梳理检查对象,确定检查重点,匹配检查人员,安排检查日程等方面,要加强部门协调和涉企沟通,着力降低制度性成本,不断提高经营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附件:
附件1:凤台县2026年度“综合查一次”暨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xlsx
凤台县司法局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