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丁集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凤台县丁集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凤台县丁集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凤台县丁集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凤台县丁集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凤台县丁集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单位本级决算和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凤台县丁集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凤台县丁集镇人民政府 |
第二部分 凤台县丁集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资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凤台县丁集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778.11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778.11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778.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8.1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77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4.96万元,占38.52%;项目支出1093.15万元,占61.48%;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778.1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778.1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3.5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8.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3.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8.75万元,占37.8%;科学技术支出(类)104.75万元,占8.6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28万元,占11.6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00.82万元,占8.31%;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21.48万元,占1.77%;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6.3
1万元,占2.17%;农林水(类)支出298.14万元,占24.5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15万元,占1.24%。住房保障(类)支出47.07万元,占3.8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13.59万元,支出决算为121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4.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2.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2.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国内债务付息、国外债务付息、国内债务发行费用、国外债务发行费用、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资本金注入、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费用补贴、利息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经常性赠与、资本性赠与、其他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562.85万元,本年收入562.85万元,本年支出562.8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年初预算为102.4万元,支出决算为1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农业生产发展支出。年初预算为352.65万元,支出决算为35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农村农业生态环境支出。年初预算为87.8万元,支出决算为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67万元,本年支出1.6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1.67万元,支出决算为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8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凤台县丁集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7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