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1-04-09 16:33信息来源:县法院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凤台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

 

 

 

 

 

 

 

 

 

2021年4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5.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

6.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7.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8.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9. 2021年项目支出表(不含涉密项目)

10.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凤台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和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由本院审判的案件;

(二)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商事和行政再审案件,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三)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

(四)开展司法技术鉴定等工作;

(五)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参与地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六)对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七)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台县人民法院内设10个职能部门:综合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执行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基层法庭设置包括:城郊、关店、顾桥、新集、马店、毛集人民法庭

凤台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局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

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凤台县人民法院本级

行政单位

 

2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人民法院保障发展、维护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面对困难和挑战,县人民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履行职责,依法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凤台提供更加可靠的司法保障。

一是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

二是着力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凤台建设。妥善审理涉民生权益、金融风险、脱贫攻坚、环境资源等案件,加大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力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保驾护航。积极参与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增量。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等犯罪,不断提高司法工作水平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三是着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严惩“三农”领域各类犯罪,深化法治扶贫,强化消费扶贫、就业扶贫、产业扶贫司法保障,加强金融、环境资源等案件审判,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加强数据权利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严惩泄露、倒卖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四是着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提升民事司法能力和水平。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司法审判,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弘扬正风正气。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强化公正规范文明执行。积极参与县域社会治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服务法治乡村建设。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不断解决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的司法保护。依法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维护劳动者公平就业权利。

五是着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认真实施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意见,提升司法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效能。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优化行政诉讼庭审程序,巩固拓展疫情期间智慧法院建设应用成果,完善互联网司法模式。全面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实效,大力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司法为民新方式方法,努力构建以人民法庭为中心,全域覆盖的解纷网络,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案件增量。

六是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加强人民法院党的政治建设,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巩固深化“三个以案”教育成果,强化人才培养和队伍管理,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队伍。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各方面监督。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行防止外部和内部人员干预过问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司法。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以司法担当化解矛盾纠纷,以公正司法实现公平正义。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2021年部门预算表由11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凤台县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551.71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51.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551.71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3268.42万元,占92.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21万元,占4.00%;医疗卫生支出62.34万元,占1.76%;住房保障支出78.75万元,占2.22%。

二、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凤台县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51.71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减少47.17万元,下降1.31%,下降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关店法庭进行扩建、配套和毛集旅游法庭装修项目基本已完工, 2021年单位部分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3268.42万元,占92.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21万元,占4.00%;医疗卫生支出62.34万元,占1.76%;住房保障支出78.75万元,占2.22%。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21年度预算3268.42万元,比2020年减少56.11万元,下降1.69%,下降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关店法庭进行扩建、配套和毛集旅游法庭装修项目基本已完工, 2021年单位部分项目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21年度预算142.21万元,比2020年增加5.18万元,增长3.78%,增长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标准上调以及社保基数调整,导致社保费用上涨。其中:“养老保险”预算131.25万元、“生育保险”2.62万元、“工伤保险”1.31万元、“退休福利费”0.16万元、“离退休人员公务费”1.17万元、“死亡抚恤”5.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遗属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1年度预算62.34万元,比2020年增加1.66万元,增长2.74%,增长主要原因社保基数调整。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62.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度预算78.75万元,比2020年增加2.11万元,增长2.75%,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以及计算基数上涨,导致公积金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78.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三、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凤台县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54.7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165.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82.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给、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9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和奖励金。

四、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凤台县人民法院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凤台县人民法院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凤台县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凤台县人民法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3551.71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人民法院2021年收入预算3551.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51.71万元,占100%,比2020年预算减少47.17万元,下降1.31%,下降原因主要是2020年我单位关店法庭进行扩建、配套和毛集旅游法庭装修项目基本已完工, 2021年单位部分项目支出减少。

八、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人民法院2021年支出预算3551.7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7.17万元万元,下降1.31%,下降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关店法庭进行扩建、配套和毛集旅游法庭装修项目基本已完工, 2021年单位部分项目支出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重点项目)

1.日常公用及办案经费

1)项目概述和内容:2021年度预算日常公用及办案经费294万元。

2)实施主体:凤台县人民法院,起止时间:2021.01.01-2021.12.31。

3)年度预算安排:主要保障法院日常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护)费等机关运行费用以及办案业务经费

4)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法院日常运行,弥补办案业务经费不足。

2.转移支付办案及装备经费(提前下达)。

1)项目概述和内容:2021年度预算转移支付办案及装备经费(提前下达)283万元。

2)立项依据:皖财政法[2020]1503号

3)实施主体:凤台县人民法院,起止时间:2021.01.01-2021.12.31。

4)年度预算安排:主要保障单位法律文书邮寄费、被装购置费、法律文书送达、公证费、档案扫描、办案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办案费以及办案车辆购置费和办案装备购置费。

5)绩效目标和指标:引导和支持法院开展业务工作,帮助提高法院的办案和装备经费保障水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

凤台县人民法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0万元,比2020年增加10万元,增长1.96%,增长主要原因是2021我院预算更换5辆公务公车,导致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院本部和各基层法庭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凤台县人民法院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5万元。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凤台县人民法院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10万元,其中:物业管理160万元,审判业务辅助性服务费150万元,购买方式为政府招标,购买时间为2021.1.1-2021.12.31。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凤台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5辆,车辆购置费130万元。

(六)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凤台县人民法院2021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及考核办法,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十、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机关运行经费为财政拨款中以下支出内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表:凤台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凤台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