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本单位的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为更好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凤台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凤台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目录》(简称《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凤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公开目录》,还可以在本局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咨询。

●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上公开的凤台县交通运输局网址为:https://www.huainan.gov.cn/public/column/118323007?type=4&action=list&nav=3&title=本单位还将采取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一)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

(二)其他方式。

目前在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涉及到联系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动需更改外,均在网上留存。

凤台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地址:凤台县城关镇中山北路—凤台县交通运输办公室;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54-8611051(电话兼传真);

互联网联系方式:345279730@qq.com。(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如需提交凤台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请公开”。)


● 公开时限

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在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 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县交通运输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除法规规定外,本单位将予以提供。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根据掌握该信息实际状态予以提供,不对信息、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受理机构

本单位受理机构为凤台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凤台县城关镇中山北路—凤台县交通运输办公室;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54-8611051(电话兼传真);邮政编码:232101

●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1、填写《凤台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也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如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持相关证件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4、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二)申请处理

1、审查。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3、答复。本机关将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做出书面答复。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监察室,投诉电话:0554-8611101;办公地址:凤台县交通运输局监察室;邮政编码:232101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