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凤台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凤台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凤台县淮河东路,电话:0554-8611377,邮编:232100)。
一、总体情况
为贯彻落实《凤台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2022年,凤台县教育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以及依法行政有关要求,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聚焦重点、强化基础,充分运用多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对网站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制度,认真做好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工作,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凤台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政策精神,依法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557条,特别是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及结果公开,及时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招生结果等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时限受理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2年度,县教育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更新机构信息、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专人负责做好网站更新、信息发布等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的审核与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县教育局局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平台职责分工,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平台日常更新、维护工作,集中发布重大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媒体报道等消息,进一步提升网站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工作考核,明确政府信息工作负责人员,并及时进行相应指导和督促。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工作按年度开展,一般安排在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单位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考核评估。二是社会评议,单位办公室组织对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社会评议,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三是责任追究,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一定后果时,承担有关责任。被追究责任工作人员,要及时纠正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行政行为,并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单位办公室备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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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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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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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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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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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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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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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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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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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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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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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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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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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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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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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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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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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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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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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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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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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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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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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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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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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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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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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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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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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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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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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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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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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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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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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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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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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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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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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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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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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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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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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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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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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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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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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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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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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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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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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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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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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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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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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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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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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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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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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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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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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方面是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足。政务公开工作只满足于按部就班、及时整改,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思路和办法思考不多、探索不多,没有结合实际,将工作中的特色做法总结出来,没有推陈出新、打造亮点。
(二)改进情况。一是在基层“两化”上下功夫。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政务信息获取渠道。二是在业务培训上下功夫。充分利用上级领导、专家、高校在政务公开、政府网站等方面理论知识的优势资源,不断增强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在营造工作氛围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系统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营造积极主动公开的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文件,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按照《安徽省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引目录》的通知(皖教秘〔2022〕478号)的要求,2022年县教育局新增6所学校做为公共企事业单位 信息公开试点单位,在基层政务公开、政策咨询服务、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县教育局强化公开,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丰富形式,增强政策解读易懂化;整合资源,推动平台建设规范化。推动信息公开透明高效。严格遵循“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助力营商环境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