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要求,由凤台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2019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凤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t.gov.cn/)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凤台县人民政府”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凤台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联系(地址:淮南市凤台县凤城大道凤台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楼综合科,电话:0554-8682304,邮编:2321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凤台县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发〔2019〕14 号决策部署,2019年度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内容质量、拓展丰富内容形式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提高群众关切的热点信息公开与回应,不断完善制度规范,至2019年底政务公开工作的提升与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
全面推进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全县2019年度共更新发布信息18713条。及时更新发布县级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29条,全县全年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177条;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1881条。2019年我县新增制定了13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修订2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职责清单,将政府信息公开各目录的发布职责落实确定。
提升改善解读政策质量。通过采取数字化、图表图解、等多种方式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扶贫政策、环境整治、拆迁安置等多个重点民生领域的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共发布了24篇解读文件,另发布了媒体评论文章12篇。
主动回应关切。围绕社会普遍关心的高频事项,诸如猪肉涨价、气象预警、旱情响应、中考高考等,主动发声、及时回应,县级全年主动回应舆情热点信息39件次。
深入提高重点领域公开质量。优化目录结构,突出重点领域,整合新增“放管服”、“三大攻坚战”目录,及时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高质量发展、放管服改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点领域信息 328件次。
(二)依申请公开
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申请方式和申请渠道,保障“线上线下”申请渠道畅通、申请得到及时回复,全年全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8件次【均为自然人申请,线上申请15件次,信函申请3件次】。其中,予以公开10件次部分公开2件次,非本行政机关信息4件次,信息不存在1件次,其他处理1件次;全部申请事项均按要求做好回复和不予公开说明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
印发凤台县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工作监督检查、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预公开等13项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以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合规性、以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及时性。全年全县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8713条次,且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
(四)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公开目录进行修改升级工作,按照规范和统一标准修改了目录名称,对目录组配重新分类排序,凸显了关系民生、发展的重点领域,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的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根据市级统一部署按时完成门户网站集约化的改造迁移工作,平稳做好集约化后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的迁移、修改、更新等工作,并及时组织全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开展了网站专项培训,保障网站顺利完成迁移和信息更新。开设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等6个专题专栏,让信息公开的查看更方便。
(五)监督保障
对照《凤台县2019年全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凤台县本级政务公开目录信息发布职责清单》的具体任务,根据每季度省、市两级的测评情况,定期组织全县各单位认真查缺补漏、及时进行各项整改,逐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并且定期组织开展县级测评工作,并在测评后及时组织召开培训会,对标先进县区,查找自身的差距和不足,分阶段进行完善。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及时在门户网站统一开设专栏、组织全县各单位集体学习研究,通过新媒体、宣传大屏围绕新《条例》修订七大亮点进行宣传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8 |
38 |
28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23 |
增31 |
205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外的其他行政权力) |
348 |
增175 |
281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938 |
减34 |
627 |
行政强制 |
92 |
减8 |
112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7 |
减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0 |
7609.6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有起伏波动,虽取得了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需要提升各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的主观能动性;二是公开信息的内容形式不丰富,如新闻发布会较少等;三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回应不及时等。
2020年,我县将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树立正确的主观意识、增强能动性;深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创新和与时俱进;信息公开以关心群众之关心,公开群众之所需为重点。
一是树立正确的观念意识,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学习新《条例》,把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首要标准。常态化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培训,从历史的高度和社会发展的必然性方面进行宣传和教育,让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正确观念意识。加强向先进县区学习,重点学习先进县区的工作意识和工作方法,作为权威发布平台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
二是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首先要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让群众能更加简单有效的了解政府的各项政策,同时按照新《条例》的要求对目录进行不断完善;其次,要学习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形式,拉近信息公开与群众的距离,让信息公开融入群众的生活。
三是要关心群众之关心,公开群众之所需。对于关系到百姓生活、群众热点话题的政府信息,要及时公开决不拖沓,向群众公开准确、正导向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因机构改革,凤台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划转至凤台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在职责划转期间内本项工作的情况存在一定的起伏,下半年通过补短板、稳长处、常自查三项措施分阶段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项整改,到2019年底整改显现一定成效,但仍需坚持整改工作,不断从基础方面进行整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基础性工作,积累量变,尽早实现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