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凤台县非遗保护和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奖励扶持办法》的规定,经第三届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奖励扶持评审委员会评审,第三届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奖励扶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精选出获奖作品38件,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日至7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丁可嘉 8681187
中共凤台县委宣传部
2025年7月4日
附件:第三届凤台县非遗保护和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奖励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