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水利综合治理及水美乡村提升工程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编辑日期:2025-11-06 13:02信息来源:凤台县州来集团阅读次数:字体【  

凤台县州来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应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凤台县水利综合治理及水美乡村提升工程项目(一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写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进行“凤台县水利综合治理及水美乡村提升工程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凤台县州来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拟在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城东开发区,建设凤台县水利综合治理及水美乡村提升工程项目(一期)。项目于2025年8月21日在淮南市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503-340421-04-01-124946);项目总投资12038万元,主要建设2栋模块化屠宰车间(模块化模块化屠宰车间1和模块化模块化屠宰车间2)、1栋管理服务用房和1座污水处理站等,项目建成后可屠宰10万头肉牛。

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收集后采用“沉淀隔油+气浮+水解+缺氧+好氧+二沉+消毒”工艺。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 表3中的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和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凤台县经济开发区(县城河东片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大山排涝站前池污水接纳专用池后进入淮河。

废气

易产生恶臭气体的水处理设施(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和污泥浓缩池)加盖密闭,采用负压风机对其产生的臭气进行收集后经1套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车间喷洒除臭剂,加强粪便清扫,同时采用机械换风方式加强车间通风,促进车间空气与外部空气流通。

3、噪声

项目生产车间内设备噪声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粪便和牛胃内容物可外卖有机肥厂或种植基地用于农田施肥,合理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委外市政环卫部门进行焚烧;牛屠宰废弃物中不合格牛胴体、不合格牛内脏以及病死牛等暂存在无害化暂存间后送至相应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一般固废中废包装材料委托物资公司回收处置;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固废中次氯酸钠包装桶直接由生产厂家回收;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相关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同时落实“三同时”政策,保证各治理设备的正常运转,满足评价中提出排放标准要求后,各种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凤台县州来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城关镇凤城大道西段北侧03号

联系人:胡总

电话:15005542855

2、评价机构名称:安徽应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话:0551-65330150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F5栋1108室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三部分:

(1) 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居民;

(2) 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主要是相关部门的代表、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代表;

(3) 对建设项目比较关心的其他员工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时间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时间: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xZTylYS9FhFDaS39Z2Wcw 提取码: jbz2。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