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抗”斗争

编辑日期:2021-07-05 10:29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字体【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共凤台县委领导全县人民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抗租”、“抗税”、“抗捐”、“抗债”斗争,并取得了很大胜利。

一、 抗租斗争

凤台县的土豪劣绅对农民进行地租剥削非常残酷,农民种地主一亩地一年要交3季租,一般每季缴2斗,多的达3斗,一年中要向地主缴6至9斗。佃户劳动一年,缴掉地租所剩无几。他们一年要缺半年粮。农民为了生活下去,决心进行抗租斗争。

1929年9月,白塘庙党支部派党员吴学敏等组织互助会员80多人,割掉土豪吴在亭家的稻子5亩,吴洪如家的稻子15亩,吴绍轩家的稻子8亩。土豪找乡长告状,共产党员吴学敏、吴学彬被传到乡公所,乡长问:“你们为什么要割人家的稻子?”吴学敏等说:“为了缴地租。”乡长无法,只得把吴学敏、吴学彬放回来。在抗租斗争中,党支部还发动农民互助会惩罚不愿接受抗阻的土豪,罚他们向农民互助会交红缨枪。例如,罚岳新武交15支、吴在亭交30支、郑天福交100支红缨枪,并限定3天交齐。经过斗争,后来土豪吴在亭说:“你们互助会看着办吧,地租给多少就收多少,真正给不起,明年才给。”土豪们被制服了,农民午秋二季的地租都是按照减半交的。白塘庙、老郢孜、吴庄、东西余、胡镇集、前后胡、东陈家、大冯家等村庄午秋二季就少交租子400多石。吴学敏租种乡长吴俊山的3亩地,原来要交2石4斗租,实际只交3斗租。

二、抗税、抗捐斗争

税、捐是国民党政府压迫剥削人民的主要形式之一,当时苛捐杂税多如牛毛。诸如土地租、牛头税、香烟税、草料款等等。这些税、捐上边要一个钱的,下边要向老百姓派九个钱的,有的税、捐一个月要两至三次。上边向下边压,百姓给不清。因此,老百姓说:“乡长开会,保长买地;保长开会,地保喝醉;地保开会,百姓掉泪。”为了有力地抗拒国民党苛捐杂税,白塘地区党组织在农民互助会中成立了调处委员会,调处地方事情和派粮派款,这样既打击了地方上的乡保反动势力,又有效地抗拒了捐、税。在此期间,白塘地区6个月未交钱粮税款。农民群众赞扬说:调处委员会比乡长强得太多了,问事不要花钱,又问得公平合理,真正是为穷人办事的。

1930年9月17日,白塘庙起义失败后,国民党乡长吴俊山趁白塘庙起义失败向债户逼债,企图把群众欠的10个月税、捐款要去。吴俊山把债主的姓名写在大纸上公布出来。党组织派吴学敏、吴学彬去撕。白天贴上,晚上就被撕去,一连10余次。就这样,群众欠的6个月的税、捐款分文未交。

1929年底,姚皋店一带里长抽打“秋风”,欺骗、剥削农民。广大农民对此十分反对。姚皋店党组织一面组织广大劳苦大众举行游行示威;一面采取合法手段,派人去控告。里长请客赔款,取消了抽打“秋风”,斗争取得了胜利。

1931年,国民党在胡家集设立区公所。区长强迫抽丁成立自卫团,强迫抽捐作自卫团的经费,群众十分不满。胡家集党支部组织了300多名群众在胡家集示威游行。游行过程中,又有六七百名群众自动加入游行队伍,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迫使区长收回抽捐的命令。

三、抗债斗争 

在苛捐杂税和沉重的地租盘剥下,不少农户是靠借债度日的。白塘庙周围10多个村庄,有百分之五十的农户借了土豪的债,一年中,他们借了100多石粮食,年利是借一斗还二斗。1929年,午季和秋季刚收割完,土豪劣绅带着家人推着小车,拉着大车到各庄要债。群众采取来要时应付,走后不还的软办法,拖了很长时间未还。为了后来向土豪借更多的钱,以解决群众的生活困难,党组织研究决定,欠的债先还上一部分,但是在利息上要和土豪进行说理斗争。经过斗争,只有百分之三十的债户还清了债;百分之三十的债户还了一半;还有百分之四十债户一点未还。抗债斗争,取得了很好效果。

  

第七节  “拔青”、“割青”斗争

 

1932年,河口党支部为了解决群众的春荒问题,组织纪台孜、张台孜、王台孜、胡台孜的群众割土豪家大麦。4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党员张福成等人带领群众100多人割掉纪台孜纪鹤林家的大麦45庙,同时又拔掉土豪的西瓜秧15亩。

1932年春荒时,贫苦农民都断粮。廖家湾区委发动群众摘地主家的豌豆头。一天,廖传泽等人率领群众200多人,掐摘了地主刘明清家的20亩豌豆头,当时,虽被地主发现,但是,地主见人多,未敢阻止。

1933年夏,县委委员王克恒等人带领群众毁坏地主王余山家的小麦10多亩。共产党员王保台带七八个人毁坏地主王纪更家的几亩小麦。一天晚上,共产党员王纪焕带人拔掉老家拐子地主王保真家的4亩西瓜秧。党员王怀友带党员和群众30余人割掉地主胡冠庭家刚开花的芝麻4亩。

在同一时期,汪庙地区党组织也积极领导农民群众向地主豪绅进行斗争,割地主家的豌豆,拔地主家的庄稼等。